12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陕西@@省政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正式印发@@,通过科学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履职尽责等@@12项指标@@,对政府@@部门的政务@@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据了解@@,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完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和管理制度@@,规范政务@@诚信@@评价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每年对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

  评价机构依照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以及信用建设@@4个方面@@,科学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履职尽责等@@12项指标@@,对受评单位的政务@@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政府@@部门不及时提供自查自评信息或者提供信息失实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其诚信档案@@。对经同级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催促仍不及时提供自查自评信息的@@,评价机构有权依据自身掌握的信息独立作出政务@@诚信@@评价@@,并在评价报告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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