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信用管理办公室获悉@@,由省发改委牵头制定的@@《陕西@@省政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印发@@。根据@@《评价办法@@》,我省将从@@2019年开始@@,每年开展上一年度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评价办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每年对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下级人民政府@@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政务@@诚信@@评价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委托社会信用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评价机构具体实施@@。

  评价机构应当在广泛采集@@、核实受评单位政务@@诚信@@信息的基础上@@,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依照依法行政情况@@、勤政高效情况@@、守信践诺情况@@、信用建设情况@@4个方面的@@12项指标@@,对受评单位的政务@@诚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评价办法@@》,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应于每年@@1月至@@4月实施@@,4月底完成@@。各地应于@@2018年充分做好确定评价机构@@、制定评分细则@@、采集基础数据等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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