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青海省@@国税局积极构建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整体联动体系@@,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得到公开@@。

  一是积极构建机关各部门协作联动体系@@。从@@5月@@1日@@《条例@@》实施开始@@,省局就明确了机关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工作职能@@。并要求各部门按照@@《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索引@@》所列项目@@,将@@5月@@1日@@后所形成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同时@@,省局机关各单位还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及时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履行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程序后@@,在相关载体上公开@@。逾期发布的需要说明理由@@,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对机关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是积极构建系统上下统一联动体系@@。全省各级国税局都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置政务@@公开工作常设机构@@,负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省局对各级国税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明确划分@@,每一级国税局都有相应的公开内容@@。上一级国税部门负责对下一级国税部门是否按照规定内容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考核的内容@@。同时@@,各级国税局主动接受各级政府@@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的检查指导@@@@,形成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各级国税局还必须定期向上级报送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省局通过网站及设置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以此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整体联动体系的建立@@,使各级国税机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明显得到加强@@,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公开@@,有效地保证了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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