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在@@“只跑一次@@@@”改革中@@,吉林@@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日前下发的通告显示@@,在@@省级行政权力层面@@共取消@@1113项@@、下放@@75项@@、保留@@2768项@@,取消下放@@比例达@@30%。

  据了解@@,吉林@@省级简政放权措施涉及财政@@、环保@@、住建@@、国土@@、水利@@、农业等多个部门@@,涉及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多种业务类别@@,减轻办事人负担@@。如吉林@@省财政厅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换证登记@@、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变更和终止确认@@、罚款代收机构确定等行政确认业务@@,吉林@@省环保@@厅将超标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水污染排放等省级行政处罚@@项@@目取消@@,改由市县属地管理@@。

  权力下放@@方面@@,原来需要吉林@@省文化厅审批的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核发@@、文物商店设立等项@@目@@,均已下放@@到各市@@(州@@) 文物行政部门@@。涉及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涉及吉林@@省人社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项@@目@@,也都下放@@至市@@(州@@)层面@@。

  目前@@,吉林@@省政府@@已面向社会公布取消@@、下放@@、决定保留@@的省级行政权力详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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