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中央与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支出责任@@,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是新时代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进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规范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分担方式@@,推进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水平有效衔接@@,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权责关系@@、创新治理方式@@,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力争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融入政府@@治理@@,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衔接配套@@、科学适用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指导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各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构建涵盖国家@@、行业@@、地方和基层服务机构@@4个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二是明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要求@@,提出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的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三是合理划分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明确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兜底职能@@,明确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制定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国家基础标准@@。四是创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机制@@,要求促进标准信息公开共享@@,开展标准实施监测预警@@,推动标准水平动态有序调整@@,加强实施结果反馈利用@@,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鼓励开展创新试点示范@@。

  《指导意见@@》从加强统筹协调@@、落实相关保障@@、强化责任担当@@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并明确了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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