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受理各类报警求助@@1595起@@,其中@@求助信息@@618起@@,有效报警@@597起@@,关闭非法网站@@341个@@,立刑案@@19起@@,行政案件@@68起@@,刑拘@@(逮捕@@)43人@@,治安处罚@@82人@@。这是@@江西网络@@“虚拟警察@@@@”中的@@“警警@@”、“察察@@”上岗@@一年@@来所取得的业绩@@。

  打开江西的地方网站@@,就能看到@@在网上巡逻的两名卡通男@@女@@@@“警察@@”,他们是@@去年@@@@5月@@上岗@@的@@“虚拟警察@@@@”。网民点击@@“警警@@”、“察察@@”就可以进行网上报警@@、求助和@@咨询@@@@。

  那么@@,网络虚拟警察@@@@是@@怎样服务的@@?他们又是@@如何打击网络犯罪的呢@@?他们在执法中会遇到@@怎样的难题@@?近日@@@@,本报专访了江西省公安厅网监总队的网络警察@@队伍@@。

  民警正在检查网吧系统@@

  “警警@@”“察察@@”网络形象@@

图@@/胡云芸@@

  违法有害信息下降约七成@@

  江西省网监总队安全管理科科长王国庆告诉记者@@@@,“警警@@”和@@“察察@@”上岗@@1年@@多@@,江西本地网站的违法@@、有害信息量@@,比往年@@下降了约七成@@。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警警@@”和@@“察察@@”共接警@@1595起@@,其中@@求助信息@@618起@@,有效报警@@597起@@。

  据悉@@,相关调查显示@@,近七成网民认为@@“有了@@‘虚拟警察@@@@’,上网比以前安全多了@@”;有六成以上的网民认为@@“有了@@‘虚拟警察@@@@’,网上不良信息得到@@了有效控制@@”。

  网上报警案八成涉及诈骗@@

  “网上接警的案件大部分@@属诈骗行为@@,占有效报警@@信息的八成左右@@。”王国庆介绍说@@,根据对网民求助及网上报警信息的归纳@@,基本可以分@@为中奖诈骗@@、购物诈骗@@、虚拟物品被盗@@、网上银行被盗@@、黑客攻击和@@有害信息举报等六大类@@,首当其冲的当属中奖诈骗类和@@购物诈骗@@类的报警@@。

  据了解@@,中奖诈骗类的手法一般是@@诈骗者通过@@QQ、网络游戏@@、聊天室等发中奖信息@@,称网民中奖@@,要求缴纳手续费或@@者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才能获得奖品和@@奖金@@,致使受害者被骗@@。而购物诈骗@@类是@@指受害人@@在网上购物@@,支付了全部或@@一部分@@货款后@@,对方不交付货物或@@者要求受害人@@继续支付货款以及货款以外的钱@@,致使受害人@@被骗@@。

  同时@@@@,虚拟物品被盗@@的报警也不在少数@@,报案人@@大部分@@为@@QQ号@@、网络游戏@@账号@@及游戏装备被盗@@。针对这些情况的报案@@,网络警察@@一般是@@建议报警人@@与提供游戏服务的网络公司协商解决@@。而网上银行被盗@@类的案件@@,通常为犯罪嫌疑人@@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都与真正的网上银行系统@@、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极为相似的网站@@,引诱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通过真正的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系统或@@者伪造银行储蓄卡@@、证券交易卡盗窃资金@@;还有的利用跨站脚本@@,即利用合法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恶意@@Html代码@@,屏蔽住一些可以用来辨别网站真假的重要信息@@,来窃取用户的真实信息@@。

  此外@@,黑客攻击类的报警@@,大多为政府@@网站@@受到@@黑客攻击@@。还有就是@@网民对有害信息的举报@@,在报警网站上@@,网民会举报淫秽色情网站@@,举报发送有害信息的@@QQ和@@邮箱@@。

  387个@@“虚拟警察@@@@”执勤@@网络@@

  2007年@@5月@@起@@@@,省网监总队在全省所有地市全部开展网上接处警和@@网上咨询@@工作@@。截至@@2008年@@5月@@30日@@止@@,全省共在辖区主要网站@@、网页设立报警岗亭@@2354个@@,重点论坛等交互式栏目设立虚拟警察@@@@@@387个@@。

  据介绍@@,“虚拟警察@@@@”实际是@@为网警和@@网民架设的一个@@沟通服务平台@@@@@@。“虚拟警察@@@@”为两个@@卡通形象@@,一男@@一女@@@@,男@@警察@@名为@@“警警@@”,女@@警察@@名为@@“察察@@”,在江西省主要网站论坛@@、聊天室里出现@@,点击这两个@@图@@标@@,进入@@“网络咨询@@室@@”,网民可以进行法律和@@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咨询@@@@,后台@@值班的网络警察@@会以@@“警警@@”或@@“察察@@”的名义予以答复@@。

  王国庆告诉记者@@,“警警@@”、“察察@@”其实就是@@全省网络警察@@的形象代言人@@@@。卡通形象的@@“虚拟警察@@@@”其实只是@@个@@象征@@,真正为网民提供网络安全服务的是@@网络警察@@@@。

  那么@@,“虚拟警察@@@@”是@@怎样服务的呢@@?记者打开江西省内一网站@@,点击身着警服的卡通形象@@,跳出个@@窗口@@:“江西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新打开的网页上面清晰注明了报警须知@@;在点击报警者所在城市后@@,进入@@报警页面@@@@,然后根据事件性质和@@事件描述@@,填写报警人@@的系列情况@@,提交后显示报警成功@@,并得到@@一套属于自己的@@ID和@@密码@@,以供今后经常使用和@@查询举报结果@@。

  “网络就是@@我们的值勤区域@@,我们要时@@时@@刻刻在因特网运营中执行任务@@,为社会公共信息网络构筑起@@一道安全屏障@@。”王国庆说@@。

  全省所有网吧@@7月@@底@@实名刷卡上网@@

  王国庆介绍说@@,目前@@,南昌@@、九江@@、抚州@@、赣州等设区市都已经实行了实名上网制@@,网民必须携带身份证@@才能上网@@。到@@7月@@底@@,全省各地所有网吧都必须实行实名刷卡上网@@,以解决网吧的安全管理等问题@@。

  王国庆说@@,上网实名制其实是@@过去网吧一些安全管理制度的延伸@@,譬如过去就规定到@@网吧上网@@,需要出示身份证并登记姓名@@,但一些网吧业主执行规定不严@@,以致留下隐患@@。网吧上网实名制是@@用高科技手段保障上述管理制度的落实@@,具体的做法是@@在各网吧安装身份证识别系统@@,网民必须携带身份证@@,并且上网前需在扫描器确认身份@@,才能打开网页@@。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困扰网警@@

  王国庆说@@,如何控制犯罪案件高发势头@@,已经成为@@“虚拟警察@@@@”的首要任务@@。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最大区别是@@@@:现实社会只有一个@@@@,而虚拟社会每分@@钟可能产生若干个@@@@,这无疑给办案带来了难度@@。目前@@,令我们感到@@最难处理的就是@@利用网络诈骗@@,它的跨地域性和@@高度分@@散性是@@造成案件难处理的原因所在@@。”

  在传统的犯罪案件中@@,受害人@@所在地@@、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和@@犯罪行为地@@,至少有两者是@@重合的@@;而网络犯罪则不然@@,有时@@受害人@@所在地@@@@、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服务器所在地分@@别在不同的地方@@;犯罪分@@子骗到@@钱后@@,直接把网页关闭再开过一个@@@@,银行卡@@取完钱就扔掉@@,这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另外@@,很多诈骗案件有一个@@@@‘聚沙成堆@@’的效应@@,即每个@@受害人@@被骗数额并不大@@,可能少至几十元甚至几元@@,但如果全国数以万计人@@受骗@@,那么@@数目相当惊人@@@@。而受骗人@@中大部分@@都不报案@@,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在纵容犯罪@@。”王国庆还说@@,“目前@@,有关处理网络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如网络虚拟货币等问题@@,如何处理目前@@尚无法律依据@@,是@@‘虚拟警察@@@@’面临的又一个@@困境@@。”

  网监公布三大网上报警案例@@@@

  案例@@1

  利用购物网站诈骗团伙被捣毁@@

  2007年@@7月@@6日@@,九江@@市网监支队接网民张某网络报警@@,称有人@@在阿里巴巴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诈骗其现金@@1160元整@@,且诈骗人@@在九江@@@@,支队民警随即对该报警材料展开深入调查分@@析@@,发现@@这是@@一诈骗团伙@@。

  7月@@10日@@上午@@,网警在某商住楼@@,将正在卧室内操作电脑的@@4男@@1女@@5名嫌疑人@@人@@赃并获@@,缴获嫌疑人@@作案用笔记本电脑@@5台@@,手机@@、银行卡@@及假身份证一批@@@@。随后@@,在另一处发现@@并抓获另外@@@@6人@@,缴获作案用笔记本电脑@@3台@@,台@@式电脑@@4台@@,手机@@、银行卡@@、假身份证一批@@。支队民警对该@@11人@@进行审讯@@,其中@@4人@@证据不足释放@@,其余@@7人@@因涉嫌团伙诈骗被九江@@市公安局于@@2007年@@7月@@10日@@刑事拘留@@,羁押于九江@@市看守所@@。

  办案民警进一步审讯发现@@@@,该团伙部分@@成员至少于去年@@@@9月@@(据犯罪嫌疑人@@之间聊天称已诈骗@@5年@@)就开始在各地作案@@,来九江@@作案之前就曾经在武汉市作为根据地行骗几个@@月@@@@,作案手段多为在二手信息网及阿里巴巴网站@@(现已经发现@@的嫌疑人@@使用的贸易通账号@@有@@150余个@@@@)上发布低折扣或@@者远低于市价的手机@@充值卡@@、走私手机@@和@@电脑@@、走私二手车等商品的虚假信息来诈骗钱财@@,此案受害人@@近@@70人@@,遍布全国@@24个@@省市@@,最大一笔为@@3.7万余元@@,总涉案金额在@@30万以上@@。

  案例@@2

  冒充他人@@发布征婚信息被处罚@@

  宜春市网监支队接到@@网络报警@@,宜春某公司员工称@@,有人@@在互联网@@多个@@网站冒充他本人@@发布征婚信息@@,并将其本人@@真实身份信息@@、电话公布在网络上@@,给他造成极大精神压力@@。经侦查@@,民警发现@@家住火车站职工宿舍的张强@@(化名@@)有重大嫌疑@@,而张强与报案人@@是@@网友关系@@,并曾见过面@@。

  于是@@@@,宜春市网监支队传唤了张强@@,而他对在互联网@@散布他人@@隐私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案例@@3

  网民及时@@报警挽救轻生者@@

  2008年@@5月@@4日@@21时@@,南昌@@市网监支队值班调度室值班民警接南昌@@网民胡先生报警称@@,他在自己家里上互联网@@@@,到@@E话通视频聊天室某房间聊天时@@@@,发现@@E话通的一男@@性网民正在割腕自杀@@。通过视频@@,他看见自杀网民手上流有很多血@@,胡先生立即通过互联网@@上的南昌@@网警报警岗亭找到@@了报警电话后报警@@。

  值班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自杀者情况@@,查明自杀者为江西人@@@@,目前@@在辽宁省工作@@,因感情问题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掌握这些情况后@@,南昌@@市网警立即与辽宁省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将情况及时@@通报给了他们@@,希望他们对自杀网民能及时@@进行救助@@。

  当晚@@11时@@13分@@,辽宁省公安机关根据南昌@@市网监支队通报情况@@,找到@@了该自杀网民@@。该网民在朋友的帮助下到@@医院接受治疗@@,已脱离生命危险@@。经耐心劝说@@,该网民已基本放弃了自杀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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