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4月@@20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近日联合制定了自治区行政机关依法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规定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可以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其中检索费标准为@@5元@@/件@@(次@@)。

  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下发的通知规定@@,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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