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国家行政机构的复杂性@@,给比利时@@电子政府@@建设带来了诸多不便和问题@@,但比利时@@联邦政府@@适应欧盟电子政府@@发展的总体要求@@,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和发展策略@@,极大地推动了比利时@@电子政府@@建设@@,而且具有鲜明的特色@@。

   第一@@,电子政务@@@@建设与行政改革密切结合@@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比利时@@联邦政府@@积极推进行政改革@@,强调以公民和企业为中心@@@@,整合和改善政府@@服务@@。在这一改革思路的指导下@@,通过广泛应用信息@@通信技术大力推行电子政务@@@@@@。1997年@@成立了行政简化办公室@@,负责简化行政管理程序@@;1999年@@提出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建立@@“能与公众真正沟通的政府@@@@”;2000年@@为适应电子政务@@@@的需要@@,联邦政府@@提出@@“哥白尼改革@@”计划@@,从思维方法@@、内部组织@@、行政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革@@;2001年@@,配合哥白尼计划@@的实施@@,联邦政府@@成立信息@@通信技术办公室@@(FEDICT),具体负责组织电子政府@@的建设@@,并为政府@@各部门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数据交换提供技术支持@@@@。比利时@@联邦政府@@采取了政府@@行政改革与电子政务@@@@建设同步推进的策略@@@@,行政简化办公室和信息@@通信技术办公室协作配合@@,为比利时@@电子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上和技术上的保障@@。

   第二@@,以服务公众为宗旨推进电子政务@@@@应用@@

   比利时@@政府@@在推行电子政务@@@@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政府@@网络基础的构架@@、后台整合的基准@@、项目的选取和评估@@,都始终贯穿着@@“以人为本@@、服务于民@@”这一根本理念@@,力求通过电子政务@@@@@@,使公民无须了解复杂的政府@@结构就可以方便地获得政府@@的服务@@。目前@@,比利时@@比较完善的电子政务@@@@应用都是便民领域的应用@@,如@@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纳税申报@@、国家大选等@@系统@@。电子身份证系统也正在四个地区进行推广@@,2007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部使用电子身份证@@。随着电子身份证的普及@@,面向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将更加广泛和深入@@。

   第三@@,从后台信息@@与业务的整合入手推动面向用户的前台服务建设@@ 

  比利时@@政府@@在推动本国电子政务@@@@发展中@@,采用了@@“先后台整合@@,再前台建设@@”的策略@@。即首先在政府@@部门内部及政府@@部门之间进行业务流程和数据库的整合@@,统一信息@@定义@@,界定业务关联@@,实行信息@@的一次@@性采集和存储@@,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面向用户的前台服务项目建设@@。这与欧盟大多数国家@@“前台服务带动后台整合@@”的策略@@有所不同@@。

   例如@@@@,比利时@@社会保险服务系统@@,是比利时@@第一@@个也是最成功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社会保险服务系统涉及信息@@采集@@、资金@@收集@@、保险金发放等@@方面@@12个不同的组织@@,相应的分支机构达@@2000多个@@。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减少繁杂的管理和纸张浪费@@,12个社保@@方面的组织利用信息@@通信技术进行优化再造@@。主要做法@@:一是明确社会保险局一个部门负责向个人和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保险金收集工作@@,其他@@11个组织为保险金审核和发放机构@@;二是社会保险服务局对原来@@12个组织所需的@@800多张表格进行整合分类@@,并对申报指标和术语的含义进行标准化@@,形成一张统一的能满足@@12个组织管理需要的信息@@采集表格@@,向个人和企业进行一次@@性信息@@采集@@;三是通过建立信息@@交换中心和中心数据库@@(资金@@、信息@@),实现@@12个不同组织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四是在因特网上建立一站式社会保险服务平台@@@@,通过密码@@、数字签名等@@一系列安全措施@@,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社保@@服务@@。

   2002年@@4月比利时@@电子政府@@应用水平在世界排第@@16位@@,2003年@@4月就跃居到第@@9位@@,在欧洲排第@@4位@@,仅次@@于丹麦@@、芬兰和英国@@。比利时@@的电子身份证项目以及在政府@@信息@@整合方面的工作@@,受到欧盟电子政务@@@@工作组负责人的高度赞扬@@。由于比利时@@在后台信息@@整合等@@基础性工作方面走在欧洲的前列@@,因而今后将比其他@@成员国以更快的速度推进电子政务@@@@在更深层次@@上的应用@@。

   第四@@,利用法律手段保障电子政务@@@@的发展@@

   一是由国会通过@@、国王签署命令确立比利时@@联邦政府@@信息@@通信技术办公室的法律地位@@@@,明确为政府@@组成部门@@,由联邦政府@@秘书长兼任负责@@FEDICT的部长@@;二是在信息@@管理方面@@,通过法律明确@@:信息@@收集和保存须由统一的部门负责@@,工作用词须重新定义并标准化@@,信息@@搜索@@和交换须确保一次@@性完成@@,个人和企业可拒绝多次@@提供信息@@@@,每个部门必须参与电子政务@@@@建设且必须达到信息@@共享@@,信息@@存取须采取电子验证等@@@@;三是在信息@@通信技术方面@@,遵循欧盟制定的相关法律@@,如@@《电子签名法@@》、《个人数据保护指令@@》等@@;四是各个部门根据需要与相关部门签定相互协作的协议@@,对电子政务@@@@的原则性问题进行协调@@。

   对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启示@@

   比利时@@电子政务@@@@虽然起步并不早@@,但由于措施和策略得当@@,从而实现@@了快速发展@@。尽管比利时@@与我国的国体@@、国情不同@@,但其电子政务@@@@工作以服务为宗旨@@,以公民和企业为中心@@,从后台做起@@,并特别注重跨部门合作@@,注重政府@@信息@@和网络的整合@@,这些做法很值得我国借鉴@@。笔者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以务实的精神搞好电子政务@@@@建设@@。务实是比利时@@给我的最深刻的印象@@,无论是比利时@@人民的衣食住行和生活习惯@@,还是比利时@@的电子政务@@@@建设@@,处处都体现着一种务实精神@@。电子政务@@@@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经济还不很发达的国家@@,更需用务实的精神去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为此@@建议@@:一要从项目的选择上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业务放在重要位@@置@@,予以优先发展@@;二要在方案设计中选用成熟@@、适当的技术和设备@@,不盲目追求高水平@@、高档次@@@@;三要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扎实地作好信息@@采集@@、流程优化等@@基础性工作@@,不搞花架子@@,不急功近利@@,追求电子政务@@@@的真正效率和效能@@。

   2.推进电子政务@@@@要注重三个结合@@。比利时@@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其行政简化办公室和其信息@@通信技术办公室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的重点是政务@@的改革和重组@@,在我国当前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特殊时期@@,建议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中要注重三个结合@@。一是要结合@@“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指导我国的电子政务@@@@工作@@;二是要结合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当前尤其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和调整电子政务@@@@的建设任务@@;三是要注重与具体负责行政体制改革的部门密切结合@@,如@@编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办公室等@@@@,借助这些部门的力量@@,共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3、 新建应用系统要先协调后建设@@。我国电子政务@@@@与比利时@@电子政务@@@@的最大差距不是技术和设备@@,而是业务应用系统的水平@@。在比利时@@@@,政府@@各部门的内部办公系统以及对外业务服务系统都已经比较完善@@,他们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是对这些系统以及所涉及到的信息@@进行后台整合@@,然后在前台以统一的方式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而我们的电子政务@@@@才刚刚起步@@,政府@@部门的大部分网站还处于信息@@发布阶段@@,各部门的业务应用系统大部分正在规划建设@@,但这更有利于我们从业务系统的规划开始@@,着手做好相关业务系统的关联设计工作@@,以避免和减少目前@@国外电子政务@@@@所面临的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整合工作@@。因此@@,建议对新建的应用系统@@,首先要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搞好业务关联调查@@,考虑相关应用系统的互通与共享问题@@,然后再进行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如@@人口@@、社保@@、个人信用以及其他@@与个人有关的系统@@,要综合考虑一个系统与其他@@多个@@系统之间的业务关联和信息@@关联@@,以便最大程度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系统的互通@@。

   4.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中心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一直是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核心@@,目前@@政府@@信息@@资源普遍存在采集重复@@、信息@@定义不标准@@、电子化数据少等@@问题@@。为此@@,建议参照比利时@@社会保险系统的建设经验@@,成立公益的数据采集和存储中心@@,面向所有政府@@部门提供信息@@的采集和存储服务@@。由数据采集中心通过对政府@@各部门工作流程和信息@@需求的分析@@,规范和明确各种信息@@的定义@@,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采集表格和计划@@@@,实现@@政府@@信息@@的一次@@性采集@@;对一次@@性采集的政府@@信息@@@@,由政府@@统一投资进行加工处理@@,建立面向各类业务的政府@@公共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统建或共建@@,实现@@数据的交换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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