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政府@@信息指引服务@@@@(GILS)

  面对大量而分散的政府@@信息资源@@,从政府@@机关的角度而言@@,如何利用网络@@,组织@@、管理@@、共享信息资源@@,并提供检索@@,以减少重复@@劳动@@,提高效率@@,提供便民服务@@是其努力的目标@@。从使用者的角度而言@@,如何利用网络@@跨越政府@@机关多层组织@@的障碍@@,搜寻@@、判断@@、获取符合需求的政府@@信息@@,提高检索政府@@信息的查准率和查全率则是其关注@@的焦点@@。因此@@,针对信息做更进一步的描述@@@@,发展新一代获取政府@@信息的检索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元数据@@@@可处理各种形式的信息@@,包括还未电子化及@@电子化的信息@@,特别是能较好地解决网络信息的发现@@、控制和管理@@问题@@,因此@@目前@@在@@国际上已广泛应用在@@包括政府@@信息@@、博物馆藏品@@、档案等@@各种类型的信息@@。

  目前@@政府@@信息的元数据@@@@格式主要有两种@@:Government InformationLocater Service(以下简称@@GILS)及@@Dublin Core。其中依照@@GILS发展指引服务@@的国家较多@@,包括美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澳大利亚以@@Dubl in Core为构建系统@@的标准@@。在@@系统@@规格方面主要遵循@@Z39.50的信息检索@@标准@@@@,可跨资料库@@,跨机构组织@@@@,甚至国界@@,以单一检索界面检索所需的政府@@信息资源@@。虽然各国采取的标准各异@@,名称也不尽相同@@,但为了使政府@@信息资源达成共享@@,均朝着全球一体化的方向发展@@。

  对于@@GILS,有的学者认为是一种信息检索@@系统@@@@,该系统@@依据@@@@国际标准建立@@,可跨机构查询政府@@信息@@,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 )的一部分@@;有的则认为是一种元数据@@@@格式@@,依据@@@@信息特性设计栏位@@,可展现某种知识架构@@,分析资料来源@@@@@@,保障资料安全@@,避免使用者直接存取实际资料可能造成损失或蓄意破坏的风险@@;从字面上看@@,GILS又像是一种服务@@形式@@。综上所述@@,GILS代表@@“系统@@”、“元数据@@@@”及@@“服务@@”等@@概念@@。它是一个@@辨识描述@@政府@@信息资源@@,提供获得该资源方式的系统@@@@,依据@@@@Z39.50建立系统@@规格书@@@@,并设计专属政府@@信息的元数据@@@@栏位@@,建立一套指引记录@@(类似编目款目@@),可在@@网络环境中检索并取用@@,且记录中可能包含超连接@@,指向实际文件@@,提供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的服务@@@@。以下便是美国@@@@GILS通过@@Internet进行检索的界面@@:

  2 .美国@@政府@@信息指引服务@@的发展成因@@

  GILS的起源可追溯到@@美国@@@@1977 年@@的联邦文书作业委员会报告@@(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n Federal Paperwork)及@@1980年@@的文书作业简化法案@@(Paperwork Reduction ACT.)。后因各种原因使@@GILS发展并不断完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2.1  文书作业简化政策的促使@@

  1977 年@@联邦文书委员会认为政府@@信息缺乏控制及@@有效管理@@@@、搜集@@、处理与@@传播@@,导致各机构间重复@@作业的现象相当严重@@,政府@@不了解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范围@@,也不明白更新的频率@@、来源@@与@@用途@@。面临政府@@机构内日益增加的文书作业问题@@,亟需以最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来管理@@政府@@信息@@。由@@此促使@@GILS的前身@@FILS (Federal Information Inventory/Locator Systems;联邦信息指引系统@@@@)的产生@@。FILS是一种指引系统@@@@,各机构以一套统一标准的信息栏位描述@@各自的信息@@,形成一整合系统@@@@,旨在@@支持政府@@机构@@。

  获取规划@@、协调与@@评估@@所需的信息@@,可提高信息的利用率@@,同时公众也可通过@@此权威性@@、集中化的搜寻@@工具获取所需政府@@信息@@。然而@@FILS仍因其目标制定和相关环境无法配合等@@原因@@,未能持续发展而面临转型@@,但为后来@@GILS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2  改善公众检索政府@@信息服务@@的呼声日益高涨@@@@

  政府@@组织@@内部电子信息资源不断膨胀@@,政府@@掌握的信息约占社会信息总量的@@80%,传统的检索政府@@信息的工具@@(如纸本式目录@@)的低效率无法满足使用者的需求@@,公众亟需另一种辨识@@、搜寻@@与@@检索政府@@信息的机制@@@@。此外@@,信息环境逐渐变为分散式@@,由@@相关机构分权管理@@@@,政府@@信息分散各处@@,传统的信息中介者无法完全掌握所有的政府@@信息@@,公众检索信息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而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日渐迫切@@,但联邦政府@@未能相对提供便利的检索服务@@@@,改善政府@@信息检索@@的呼声@@(特别是针对电子信息@@)日益高涨@@,成为另一刺激@@GILS系统@@发展的因素@@。1991年@@有关图书馆与@@信息服务@@的白宫会议中@@,改善公众检索成为主要议题@@,建议联邦政府@@应提供所有公共信息的详细索引及@@摘要@@@@,使公众能便利@@,平等@@地检索@@。

  2.3  政府@@信息缺乏整合的检索窗口@@

  政府@@机构每年@@根据@@@@不同的需求@@,生产@@、收集@@、组织@@、整理各种政府@@信息@@,如政府@@公报@@、统计资料@@、预算@@、年@@度计划书等@@等@@@@,它们具有相当大的参考价值@@,但是@@政府@@信息的传播渠道也相当分散@@,缺乏单一获取的窗口@@,公众通常必须查询数个@@机构的信息@@,才能满足其信息的需求@@。例如有关科学技术与@@工程方面的信息@@,可能以@@NTIS(National Technical Information Service)的典藏最为丰富@@,然而@@用户虽然可获得大部分的信息@@,但仍然要尝试其它机构是否有@@NTIS未涵盖的信息@@。如此分散的政府@@信息传播渠道给公众检索信息造成诸多不便@@,使得能跨资料库@@、跨机构查询的整合系统@@的产生@@成为非常必要@@。

  2.4  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支持@@

  公众在@@利用传统的搜索@@引擎查寻政府@@信息资源时@@,会产生回复量过大@@、检索结果不精确@@、可供判断@@的信息不足等@@问题@@,网络科技造成若干信息超载的现象@@,反而陷入另一种困境之中@@。元数据@@@@的出现对电子资源的组织@@@@、整理与@@搜寻@@带来新的方式@@。其实@@“元数据@@@@”一词早于网络出现@@,由@@Myers在@@1960年@@提出@@, 当时是指能够有效描述@@资料的方式@@,后来面对电子信息所特有的分散式@@、变动性与@@多元性@@,元数据@@@@再度引起更广泛的关注@@@@,现在@@的元数据@@@@重点则在@@辨识@@、描述@@、搜寻@@网络电子资源@@。元数据@@@@有五种功能@@:a.定位@@(location),信息资源的储存位置所在@@@@;b.探索@@(discovery),如何找到@@所需信息资源@@;c.文件记录@@(documentation),描述@@并记录文件性质与@@内涵@@;d.评估@@(evaluation),协助用户判断@@信息资源对其的价值@@;e.选择@@(selection),帮助用户决定是否取用该信息资源@@。

  元数据@@@@的特性及@@功能正是可能解决政府@@信息资源数量庞大@@、储存地点分散@@、搜寻@@不易的难题的方法之一@@,因此@@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政府@@开始考虑将元数据@@@@技术应用在@@管理@@政府@@信息资源上@@,联邦政府@@应用元数据@@@@的概念设计出了@@GILS,用来描述@@各种政府@@信息@@,包括数字化的和非数字化的@@,建立在@@线指引器@@(online pointer),其目的@@是为公众提供简易@@、有效地取用政府@@信息资源的手段@@,帮助公众简化检索策略@@、判断@@检索结果@@,以决定是否取用该信息资源@@。

  2.5  美国@@政府@@的积极倡导@@

  基于政府@@信息自由@@流通和公开化的理念@@,在@@FILS、GILS等@@系统@@发展的过程中均获得政策面的支持@@,联邦政府@@长期以来对上述系统@@的发展保持高度的兴趣与@@关注@@@@,随着信息科技与@@网络环境的发展和变迁@@,美国@@政府@@积极制定相关政策@@,或以经费支持相关信息管理@@计划的实施@@。1993年@@,克林顿政府@@将政府@@信息政策作为施政的重点@@,宣布使用新的网络技术@@,让纳税人便利取得政府@@信息@@,并强调各政府@@机构建立联邦信息资源目录与@@提供公众检索的必要性@@,由@@此使@@GILS得以更快速地发展@@。

  3. 美国@@政府@@信息指引服务@@的元数据@@@@格式@@

  美国@@政府@@信息指引服务@@由@@三种标准构成@@:技术标准@@、信息组织@@标准和控制词表标准@@。其中大部分规定在@@@@GILS应用规格书中@@,包括元数据@@@@核心集@@、信息检索@@标准@@(Z39.50)等@@。根据@@@@GILS应用规格书第二版@@。目前@@GILS核心栏目共有@@28个@@,依栏位的性质可区分成@@:必备@@/非必备@@@@(mandatory/optional)、重复@@/不可重复@@@@(repeatable/not repeatable)及@@控制语@@/非控制语@@(controlled/uncontrolled)等@@三种类型@@。按其描述@@对象@@,可将@@GILS核心栏位分为信息的拥有者和建设者@@、信息的内容@@、信息的表示方式以及@@管理@@信息@@等@@四类@@,具体内容如下@@:

  a.资源的拥有者及@@建置者@@:Originator(创作者@@@@);Author(作者@@);Access Constraints(取用限制@@);Use Constraints (使用限制@@);Point of Contact(接洽点@@)。

  b.资源的内容@@:Title(题名@@);Language of Resource (资源语文@@);Abstract(摘要@@);Controlled Subject Index(控制词录@@);Subject Terms Uncontrolled(未控制主题词@@);Spatial Domain(地理资讯@@);Source of Data(资料来源@@@@);Methodology(方法论@@);Supplemental Information(补充资讯@@);Purpose(目的@@);AgencyProgram(机关计划@@);Cross Reference(相互参照@@);Language ofRecord(记录语文@@)。

  c.资源的表示方式@@:Date of Publication (出版日期@@); Placeof Publication(出版地@@);Time Period(时间@@);Availability (可获性@@)。

  d.管理@@信息@@:Schedule Number(目录号@@);Control  Identifier(控制号@@);Original Control Identifier(原始控制号@@@@); RecordSource(记录来源@@@@);Date of Last Modification (最后修正日期@@);Record Review Date(记录审核日期@@)。

  除了核心栏位@@,GILS应用规格书也赋予具体政府@@机构自行定义栏位的弹性@@,使机构能在@@标准化的原则下也能兼顾其特殊的需要@@,然而@@在@@信息交换时只能就核心栏位进行处理@@。为了使不同格式的元数据@@@@间达成自由@@交换信息资源@@,美国@@国会图书馆将@@GILS与@@Dublin Core及@@USMARC的栏位彼此对照@@,试图整合现有的所有信息系统@@@@,同时试图结合@@XML 发展相关软件@@。

  4 .美国@@政府@@信息指引服务@@对我国的启示@@

  从世界范围看@@,推进政府@@部门办公电子化@@、自动化@@、网络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已是大势所趋@@。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署把推进发展中国家政府@@信息化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希望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改进政府@@组织@@@@,重组公共管理@@@@,最终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信息资源的共享@@。目前@@,世界各国正在@@积极构建自己的@@“电子政府@@@@”,我国实施@@“政府@@上网工程@@”,其目的@@也在@@于推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为社会服务@@的公共信息资源汇集和应用上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以此来带动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信息化@@。据@@2001年@@1月的统计数据@@@@,政府@@上网工程@@网站@@gov.cn下的各级政府@@域名已达@@2400多个@@@@,其中有@@1200多个@@@@政府@@部门拥有@@WWW服务@@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到@@2000年@@全国已有@@80%的政府@@上网@@。我国政府@@通过@@上网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开化@@,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国各级政府@@上网的信息量普遍较少@@,信息检索@@、信息服务@@的功能较弱@@,更没有将所有政府@@信息资源数据@@库以单一窗口检索@@(跨库检索@@)的机制@@。借鉴美国@@的做法@@,针对我国的情况@@,提出如下观点@@@@:

  4.1  立法开放政府@@信息是我国加入@@WTO、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WTO对政府@@透明度与@@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许多新的要求@@@@,WTO提到@@信息公开与@@民众的知情权联系在@@一起@@,这几乎成了目前@@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在@@我国@@,公民@@的人事档案@@,公民@@本人无权调阅@@;许多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被政府@@部门作为内部规定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许多情况下不知道应当遵守何种规则@@,而这些规则确实存在@@@@,并由@@政府@@部门内部掌握@@。其实@@,那些一向被认为是@@“内部文件@@”、“内部材料@@”的所谓@@“内部信息@@”,其中有@@许多都是可以向社会公开的@@。由@@于政府@@没有及@@时或准确公开信息而引发的事件全国各地每年@@都有若干起@@。同时政府@@信息的封闭也滋生了腐败@@。

  作为信息的拥有者和管理@@者@@,政府@@本身占有和控制着大量的信息@@。而信息的价值在@@于其流动性和共享性@@,如同货币一样@@,流动性越强@@,信息的价值也就越能得到@@体现@@。这就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与@@社会共享信息资源@@@@。在@@网络时代@@,政府@@公开不仅具有民主价值@@,同时还具有信息资源共享@@、降低获得信息成本的经济价值@@。从这个@@意义上看@@,引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绝不仅仅是为了符合@@WTO的要求@@, 更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而网络这种先进的技术传播手段则为政府@@信息的广泛传播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由@@此看来@@,政府@@公开在@@网络时代@@真正成为必须和可能@@。

  4.2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应重视信息安全@@, 同时应科学界定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

  信息安全问题是制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大因素@@,甚至可能会因为信息公开影响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安全利益@@,因此@@应引起高度重视@@。保障信息安全主要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一是技术的方式@@,二是市场的方式@@,三是政府@@规制的方式@@。其中技术的方式是保障信息安全最为基本和可靠的方式@@,对于@@诸如网络黑客@@、计算机犯罪@@、病毒攻击等@@威胁@@,最好的方法是加强技术防范@@。比如@@,国外对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加密技术都非常重视@@,并不断通过@@更高的技术要求来保障信息的安全@@。在@@美国@@@@,为了保障这种技术的垄断性@@,甚至不允许个@@人和企业向其他国家出口这种技术@@。由@@于我国在@@电脑和互联网@@核心技术上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依靠技术手段保障信息安全在@@相当的时间@@内仍然会受到@@多方面的制约@@,有时可能甚至不得不采取物理隔离的方式或者加强政府@@立法的方式@@。但是@@,对于@@某些只能由@@技术方式解决的问题@@,过多的政府@@规制未必会有作用@@,甚至会产生负面效果@@。因此@@,加强信息安全@@,根本上必须依靠科技进步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往往有一些例外@@,这些例外领域的政府@@信息一般并不对民众公开@@。而保密文件只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之一@@,除保密之外的其他有些政府@@信息仍不能对民众公开@@。在@@我国@@,对于@@保密文件以外的政府@@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一直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或统一的规定@@,结果造成了定密范围过大@@,并使保密文件与@@非保密文件一样@@,完全对公众封锁和保密@@。只有对非保密文件进行合理的分类@@,并明确哪些可以公开@@,哪些不应该公开@@,才有可能科学地定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政府@@信息的公开化@@。在@@这方面@@,尽管我们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确定例外的领域@@,但还需要考虑我国的国情@@。各地应对本地方或部门的特殊情况进行研究@@,为保密法的修改和进一步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做好必要的准备@@。

  4.3  充分利用因特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目前@@我国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改革中@@,有一种各自为政的现象存在@@@@,一些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作用仍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有些政府@@网站@@承担了商业网站或专业门户网站的功能@@,发生了角色错位@@;有些政府@@网站@@承担了报纸舆论的功能@@,所登载的内容实际上是在@@重复@@媒体的报道@@;有些政府@@网站@@的内容有限@@,长期不更新@@,失去了信息载体的作用@@。应对政府@@网站@@的公开性进行社会评价@@,以促进政府@@上网工程@@向纵深发展@@。美国@@GILS的发展与@@政策的支持分不开@@,许多国家或将@@GILS入法令中@@,或正式公布成为信息处理标准@@。我国也存在@@政府@@信息缺乏整合的检索窗口@@的问题@@,也应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化原则和法规的基础上@@,统一信息资源建设的标准@@,如信息描述@@标准@@、系统@@规格书@@、控制词表等@@@@,为实现单一窗口检索机制@@,即跨库检索@@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由@@于实现跨库检索@@机制一般采用分散式系统@@构架@@,机构各自负责建设和维护数据@@库@@,因此@@需要建立负责协调沟通的部门@@,而掌握信息资源的各政府@@部门也须有相应的@@CIO(Chief InformationOfficer)来全面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源的建设@@,包括信息资源的开发@@、数字化的建设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已建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等@@等@@@@。除了以上这些@@,还须引起注意的是应积极宣传@@,告诉公众政府@@信息资源指引服务@@的优越性@@,提高公众参与@@的程度@@,并进行用户使用行为的研究@@,据@@此改善系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