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方兴@@,杭州市纪检监察部门顺应时势@@,日前推出@@“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派专人浏览网络@@,监控网友对杭州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举报信息@@@@(即反腐@@帖@@);一旦发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即时发布信息@@回应@@。

  杭州此举@@,得到舆论的@@一致肯定@@,并被社会寄予很高的@@期待@@。

  但对相关报道中@@,有学者强调@@“希望网民不要滥用网络@@@@”、“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对于这样的@@人@@,政府@@部门应当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制裁@@@@@@”,则不免让人有所忧虑@@。忧虑的@@是@@,在可能的@@@@“制裁@@”面前@@,那些有心反腐@@的@@公民@@会不会望而却步@@?而更大的@@忧虑则是@@,那些有勇气举报腐败信息@@但又没有@@“保证信息@@的@@真实性@@”的@@公民@@,会不会落到如河南王帅@@、内蒙吴保全一下的@@下场@@?

  窃以为@@,要最大效率地发挥网络反腐@@的@@作用@@,就必须给予公民更大的@@言论空间@@@@,那就是@@:言者无罪@@。这首先是因为@@,普通公民相对于政府@@及官员来讲@@,呈现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尤其是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未臻完善@@,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尚付之阙如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要求公民@@“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不仅不客观@@,也容易成为纪检部门@@“叶公好龙@@”的@@绝佳借口@@。

  其次@@@@,有一个概念必须澄清@@,那就是@@“信息@@”两个字@@———什么叫@@“信息@@”?说某某官员在某工程招标中受贿的@@信息@@可能与实事有出入@@,那社会盛传@@某某官员在某工程招标中受贿@@,这种@@“盛传@@”是不是也是一种@@“信息@@”?事实证明@@,很多落马贪官@@,在其边腐边升的@@过程中@@,都有民间的@@@@“谣传@@”如影随形@@,如果这样的@@@@“谣传@@”能够得到反腐@@部门的@@重视@@,并顺藤摸瓜@@,贪腐之风必然大为收敛@@———从某种意义上讲@@,“谣传@@”就是一种@@“信息@@”。

  当然@@,“言者无罪@@”并非没有边界@@。但法律针对不实言论的@@规范也应有边界@@,尤其是普通公民针对政府@@与官员的@@言论@@,如果法律不能谨守边界@@,就很容易堕落为个别官员打击报复的@@工具@@,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且很多例子表明@@,那些被打击报复的@@举报者@@,其举报信息@@最后证明都是@@“属实@@”的@@。关键的@@问题在哪@@?并不在于官与民地位的@@不对等@@、力量的@@不平衡@@,而在于法律给公民举报设定的@@一个前提条件@@:属实@@;不属实@@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正是这样的@@前提@@条件@@,给某些当权者提供了打击报复的@@机会@@。

  我认为@@,至少是普通公民针对政府@@@@、针对政府@@官员的@@言论@@,若非危及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都不应属于@@“治安@@”范围@@与@@“公诉@@”范围@@,政府@@与官员若认为公民言论不实损害了自己利益@@,可以自行起诉@@@@,而不能假公安与检察院之手@@。自行起诉@@,交给法院裁决@@,那么公民依然要为自己的@@不实言论负责@@,在腐败举报上设置@@“言者无罪@@”的@@前提@@,也就并不必然导致公民@@“滥用网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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