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简称@@《示范区核准目录@@》)。据悉@@,这是中国首个跨省域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

  制定示范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既要最大限度做好与国家@@、一市@@两省现行目录的有机衔接@@,又要尽可能消除差异@@、因地制宜整合制定示范区内统一的核准目录@@。

  《示范区核准目录@@》的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两个@@‘不变@@’、跨省授权@@,属地管理@@、权限统一@@”的原则@@,即@@:一是示范区内涉及国家核准的项目权限不变@@@@,仍由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二是示范区内涉及省级核准的非跨省@@(市@@)域项目权限不变@@@@,仍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属地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三是除规定由国家核准的事项外@@,示范区内涉及跨省@@(市@@)域投资项目授权示范区执委会核准@@,共涉及@@19项核准事项@@。四是对示范区内省级以下核准权限@@,坚持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共有@@12项核准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坚持最大限度下放核准权限@@,除国家明确要求@@保留在省级@@,不得下放的核准事项外@@,非跨界项目核准权限全部下放至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

  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表示@@,下一步@@,示范区执委会将会同两区一县相关部门@@,根据@@《示范区核准目录@@》要求@@,切实做好示范区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

  一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执委会会同或委托两区一县相关执法部门推进联合监管@@@@,以属地监管@@为主@@,强化两区一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结合一市@@两省@@“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的经验@@,归集示范区的项目核准和备案信息@@@@,以及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等部门的相关手续办理信息@@@@、审批结果信息@@@@、监管@@(处罚@@)信息@@,通过在线平台@@实现互通共享@@。

  三是不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探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跨区域一体化管理@@,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