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户籍类证明办理一体化工作@@,19日起长三角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类证明统一调整名称为@@“户籍事项证明@@”。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或者曾经为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需要证明其在长三角地区@@户籍信息的@@,均可通过@@“一网通办@@”等线上平台@@申请@@《户籍事项证明@@》。

  据悉@@,居民除可通过派出所窗口线下申请开具@@《户籍事项证明@@》外@@,涉及上海市和江苏省的@@《户籍事项证明@@》已率先实现@@“一网通办@@”。居民可通过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上的长三角@@“一网通办@@”模块@@、“随申办@@”App等线上渠道申请开具@@《户籍事项证明@@》。涉及浙江省和安徽省的@@《户籍事项证明@@》线上申请@@、办理工作也已进入调试阶段@@。

  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表示@@,长三角地区@@《户籍事项证明@@》线上办理渠道的开通@@,为不便前往派出所窗口通过线下渠道申请办理@@《户籍事项证明@@》的居民@@,尤其是因异地生活@@、异地工作等原因不便前往属地公安机关的居民@@@@,提供了办理渠道@@,有效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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