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激起群众不满@@,为防堵@@“民告官@@”,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以此要求律师们不得再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市民陈显状告科尔沁区政府@@强制拆迁@@,因为请不到律师@@,他只得自学法律单枪匹马打官司@@。还有市民只得到外地请律师@@。(《楚天金报@@》7月@@27日@@)

  不得不承认@@,科尔沁区政府@@的主政者还是稍稍懂点法律的@@,将全区所有律师收罗门下@@,律师自然不能再代理@@“民告官@@”案件@@,这种釜底抽薪的做法其@@实是钻法律规定的空子@@。原以为@@政府@@得为此支付巨额的法律顾问费@@,看完报道才知道@@,原来政府@@一文不出@@,所有律师组成的御林军除免费为政府@@护驾外@@,还得到政府@@部门接待上访@@,劝百姓少惹事@@,用法律知识吓唬人@@。

  政府@@的一手遮天其@@实是无法无天@@。司法部规定的法律援助对象@@,是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弱势者@@,以及其@@他情况的人@@,显然@@,不会包括强势的政府@@部门@@。科尔沁区政府@@无偿垄断全区律师@@,除垄断了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的有限资源@@,也断绝了全部@@“民告官@@”者的法律救济渠道@@。由是@@,政府@@从此可以一手遮天@@,百姓则进入有苦难诉@@,有冤难伸@@,有难无人帮的窘境@@。这种公权力打压民众@@,变相剥夺民众法律救济渠道的行径难道不是一种严重的违法吗@@?

  学者秋风近日@@撰文说@@,“作为一个社会正义秩序之基础的司法正义@@,就是透过一个一个公正的判决@@,在人心中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而在此过程中@@,律师的作用甚至@@可能超过法官@@。法官不公正@@,嫌疑人固然得不到正义@@;如果律师不尽责@@,当事人就连获得正义的机会都没有@@。”科尔沁区那些被强制拆迁的民众如果他们自己不当自己的律师@@,如果他们不在外地寻找律师@@,他们就缺少了获得正义的机会@@。事实已然如此@@,连机会都没有@@,遑论正义@@!

  近年来@@,各地滥用警力导致了多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恶劣政治影响@@。原以为@@,公安机关属于政府@@机构@@,政府@@调用警力是如臂使指@@,没曾想@@,政府@@还可以垄断@@、左右司法资源@@。受聘为科尔沁区法律顾问的一位律师说@@,司法局领导经常向律师们施压说@@,谁跟政府@@对着干就别想在当地混@@。司法局管理律师所@@,事实上管着律师的饭碗@@,可见@@,权力如果不关在笼子里@@,掌管公权力的手就可能成为魔爪@@,伸向社会的各个层面@@,破坏着一个法治社会的应有秩序@@。

  可是@@,政府@@垄断了律师资源就能垄断了正义@@?科尔沁区的主政者显然@@很傻很@@“可爱@@”,“可爱@@”到不知不觉间自导自演了一场@@“掩耳盗铃@@”的荒唐闹剧@@——听不到原告律师的声音政府@@就是赢家吗@@?在一个高度发达的信息化社会@@,民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这种诉求一旦被社会认可@@,就成为主流声音@@,就会被千千万万人支持@@。与此同时@@,用专制@@、暴戾的手段剥夺民众法律救济渠道@@,只能被正义的人们唾弃@@。信不信@@,只要需要@@,全国的律师可以组织一个庞大的律师团@@,奔赴科尔沁为那些需要法律救济的人进行援助@@,这从此次@@汶川地震时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精神就可想象得出@@。甚至@@,那些已和政府@@签约的律师也会@@“反戈一击@@”,履行自己对社会@@、对正义的伦理责任@@。

  现代政府@@首先应该是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自然人和政府@@在民事权利上的平等性@@,决定了官司的有输有赢@@。用强大的公权力封堵@@@@“民告官@@”的路@@,保证不输官司不丢人@@,这比输了官司还可怕@@,还丢人@@,它让民众丧失了对正义@@、对政府@@@@、对法治的信心@@,其@@“封堵@@”的拙劣做法@@,更是令人笑掉了大牙@@。不幸的是@@,科尔沁区政府@@已经走了几年这样的路@@@@,并且还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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