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六周年@@之际@@,公益组织广州众一行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情况民间观察报告@@》,指出@@《条例@@》实施@@6年@@来@@,行政部门对其保密权的扞卫仍然清晰可见@@,现实中还存在@@着许多妨碍公众知情权实现的障碍@@。

  广州众一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将@@此报告邮寄至国务院法制办@@,期望可以通过制度完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去年@@@@9省信息公开申请超万份@@

  报告统计了全国@@31个@@省市区@@的人民政府@@或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超过一万份的省份@@就有@@至少@@9个@@,其中数量最多的山东省共接到@@33294份申请@@。广州众一行负责人郭彬表示@@,这显示出公众对于政府@@信息知情权的强烈需求@@。

  《条例@@》实施@@6年@@来@@,律师@@、大学生@@、残障人士@@、环保倡议者等不断就关系个@@人和公共利益的事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了一场异常活跃的围绕信息公开的公民参与运动@@。

  报告认为@@,从维权律师@@郝劲松申请华南虎照信息公开@@,到广州大学生@@@@“拇指妹@@”申请广州市的光亮工程信息公开@@、大学生@@刘艳峰申请@@“表哥@@”杨达才的工资公开@@,这些来自公民自下而上的推动@@,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条例@@》中从原则到程序@@、公开范围以及救济程序的规定@@,日@@益扩充着公民知情权及监督权的边界@@,使得政府@@信息的公共属性不断增强@@。

  申请回复率低且滥用豁免权@@@@

  报告发现@@,以申请公开为例@@,行政部门在@@处理公民个@@人@@、法人和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在@@提出申请@@、获得回复以及寻求救济三个@@环节都存在@@着种种实现公民对政府@@信息知情权的障碍@@,这些障碍损害了政府@@信息的公共属性@@。

  报告通过分析测试样本及访谈结果@@,发现行政机关在@@依申请公开的回复阶段存在@@申请回复率低@@、滥用豁免权@@、回复内容避重就轻以及用制度外的方式处理申请人的申请要求等问题@@,违背了@@《条例@@》所规定的公开政府@@信息必须遵循的@@“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报告执笔人之一@@、广州众一行研究员黄诗欣介绍@@,一位视障人士曾分别向全国@@31个@@省市的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地税局申请公开当地收缴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况@@,然而各部门的回复却几乎都以@@“不属于本部门职能@@”、“本部门不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本部门不承担统计制定信息的责任@@”等理由拒绝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黄诗欣说@@,“财政局@@、残联@@、地税这几个@@部门事实上都是负责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的部门@@,却统统以类似的理由豁免其公开的责任@@。从残保金公开的艰难历程@@,可以看出公民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之难@@。”

  救济程序使用率纠错率均偏低@@@@

  报告认为@@,尽管@@《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特别是提出了公民对行政机关公开内容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然而报告分析发现@@@@,现实中救济程序的使用率@@、纠错率均偏低@@,反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救济程序并未被激活@@。

  报告分析发现@@,在@@有@@登记数据的省市中@@,有@@22个@@省市的行政复议数量均在@@@@100件以内@@,其中宁夏@@、新疆@@、黑龙江@@、海南@@四个@@地区@@的行政复议数量为@@0。而行政诉讼数量在@@@@100件以内@@的@@,至少有@@@@24个@@省市区@@,其中宁夏@@、青海@@、新疆@@、黑龙江@@、江苏@@、海南@@6个@@地区@@的行政诉讼数量为@@0,另有@@湖北@@、云南两省没有@@公布相关数据@@。报告认为@@,这样少的复议和诉讼数量@@,反映了@@《条例@@》的救济途径@@,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不易为民众使用的稀缺资源@@。

  此外@@,在@@15个@@有@@相关统计项的地区中@@,行政复议纠错率最高的山东省@@,也仅有@@@@28%的行政复议申请得到了纠错处理@@,有@@8个@@地区@@行政复议纠错率仅在@@@@10%以下@@,其中湖南@@、广东@@、江苏@@、辽宁四个@@地区@@的行政复议纠错率为@@0。在@@行政诉讼方面@@,在@@29个@@有@@统计行政诉讼数量的地区中@@,有@@15个@@地区@@2013年@@的行政诉讼数量为@@0。而在@@@@17个@@有@@统计行政诉讼胜诉数量的地区中@@,除了贵州和甘肃以外@@,其余地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胜诉率均在@@@@20%以下@@。

  行政部门被指缺乏公开意愿@@

  报告认为@@,在@@实际操作@@、尤其是依申请公开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阻碍公民对于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实现的障碍@@,行政部门缺乏公开意愿是信息公开申请难主因@@。

  报告还认为@@,《条例@@》的落实障碍中@@,还有@@法律方面的原因@@,即@@《条例@@》及其它配套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漏洞@@;而作为执行机构的行政机关@@,其法律执行能力会影响@@《条例@@》的执行和落实@@;此外@@,由于缺乏公民教育等原因导致的公众对于知情权和监督权意识的相对缺失@@,也是造成公开制度不完善的原因@@。

  针对这些障碍@@,报告建议@@,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为@@《政府@@信息公开法@@》;强化公民监督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简化救济程序@@,降低公众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成本@@;加强公众教育@@,使公众更多@@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动@@;立法完善政府@@监督体系@@,激活质询制度和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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