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障政府@@行为公开@@,防止行政@@暗箱操作@@@@,舍行政程序立法@@,以法律保证行政过程透明@@,无他途可循@@。正因如此@@,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之后@@,我们才期待全国其他省份@@都能效法之@@。

  从@@10月@@1日@@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正式生效@@。它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本级政府@@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未在@@政府@@公报和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10月@@6日@@《中国经济周刊@@》)

  显然@@,《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其他地方行政程序立法的步伐@@,全国各地如都能像湖南@@省一样@@,陆续推出各自的行政程序立法@@,则国家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立法进程@@,必将大大加快@@。

  我们知道@@,公众参与@@、政务@@公开@@、权利制约权力与权力制约权力的结合@@,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制度和特色@@。而这些重要制度的实现和重要特色的显示@@,均有赖于正当程序法律化@@。特别是行政程序法制化@@,更有赖于公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依正当法律程序运作@@。湖南@@省的尝试@@,在@@这方面开了一个好头@@。

  现代民主政治要求公众参与@@@@。在@@现代社会@@中@@,社会@@、环境@@、生态及影响人类生存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各种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不能不担负起越来越繁重的行政管理任务和职责@@。现代政府@@不仅要行政@@,要执法@@,如审批@@、许可@@、征收@@、监督@@、强制@@、处罚等@@;还要立法@@,如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规范性文件等@@;还要司法@@,如确认财产权属@@、调处争议@@、裁决纠纷等@@。

  现代政府@@行使如此广泛的公权力@@,对保证社会@@经济正常运作和人们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必要的@@,但也会对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带来威胁@@,因为不能排除有权力膨胀和腐败的存在@@@@。控制现代公权力腐败@@、滥权@@、侵权的重要制度@@,就是参与民主@@。而没有行政程序法@@,公民参与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上述规定@@,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制度保障@@。

  现代民主政治要求政府@@政务@@公开@@@@。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更多@@的是规制行政@@、服务行政和福利行政@@,政府@@对公民的管理已达到@@“从@@摇篮到坟墓@@”的广度和深度@@,政府@@的行政行为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现代民主必然要求@@“阳光政府@@@@”。而要保障政府@@行为公开@@@@,防止行政@@“暗箱操作@@”,舍行政程序立法@@,以法律保证行政过程透明@@,无他途可循@@。正因如此@@,在@@湖南@@省之后@@,我们才期待全国其他省份@@能效法之@@。

  现代民主政治要求权利制约权力与权力制约权力的结合@@@@。传统民主主要强调权力制约权力@@,特别是强调司法审查@@,强调以司法权制约行政权@@。但以司法审查为中心的权力制约权力机制@@,有着天然的局限性@@:其制约监督@@启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有时可能陷于为制约而制约@@,而且往往是事后的@@。

  因此@@,现代民主通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过程中以陈述权@@、申辩权@@、查阅资讯权@@、申请听证权等权利@@,以制约公权力滥用和对相对人权利的侵犯@@。而要启动这种机制@@,保证其正常运行@@,也必须制定行政程序法@@,使正当程序法律化@@。可以想象@@,随着@@《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实施@@,至少在@@湖南@@省内@@,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可能性增大@@。(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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