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几条新闻值得关注@@@@:一是沈阳市将对市府下属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规模撤并@@@@,现有@@87个@@“领导小组@@”撤并@@70%;二是山西长治市向群众发放@@96万张名片@@,公布书记市长手机@@,鼓励群众及时举报安全隐患@@(10月@@6日@@《人@@民日@@报@@》);三是湖南出台行政程序规定@@,行政程序规范化程度得到大大提升@@,行政公开度和公众参与度在全国的行政立法中遥遥领先@@。(10月@@6日@@《中国经济@@周刊@@》)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科学发展@@应有之义@@。上述行政举措@@,其实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阳光@@行政的一个@@缩影@@。在我看来@@,经济@@、社会@@、政治@@、行政体制改革等领域的@@“科学发展@@”,某种角度上讲就是@@“人@@与权力的和谐发展@@”。履行公共管理责任的公权力@@,基于自身建设和责任强化的内在需求@@,以人@@为本@@,规范权力运行并辅以完善到位的制度体系@@,以求造福社会@@@@;而另一方面@@,“人@@”即公共管理下的社会@@大众@@,也须以@@“阳光@@”的心态去监督阳光@@行政的常态化进程@@。

  比之于阳光@@行政@@,相关体制建设自然摆在第一位@@。但这只是其中一环@@,还有一环来自公共监督@@。而公共监督@@,又是一项长期双向互动的系统工程@@。仅仅有权力自身正确行使的意识和观念@@、能力和勇气远远不够@@,还要看外界有没有信心@@、有没有力量去影响和督促权力用于正途@@。

  若说阳光@@行政是一种权力自律下的管理愿景@@,那么@@,公共监督的力量则是权力永葆自律和透明的重要推动力量@@。切入现实@@,相比于阳光@@行政逐步提速@@,公民社会@@必需的公民权利监督意识却相对比较滞后@@。很多时候@@,我们正是缺乏一种发乎于心的善于和乐于监督的热情@@。对于不相关的权力行为@@,只要不触及个@@体利益@@,鲜有人@@投入关注@@目光@@。思想的僵化@@,公民意识的淡漠@@,让一些人@@虽然怀着权利的渴求@@,却一次@@次@@地游离在公共监督门槛外@@,成为一个@@看客或者过客@@。阳光@@行政离不了公民意识的跟进@@。少了大众的激情参与@@,阳光@@行政就很容易沦为权力自导自演的@@“面子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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