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体@@@@,确保征地信息渠道畅通@@。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征地实施和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各地在征地工作中将应该公开的信息@@,与征地工作同步公开@@,对信息公开有瑕疵的县@@(市@@、区@@),不予上报其项目用地@@。

 
  二@@、加强领导@@,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持续发力@@。成立征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管理@@,将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和现场指导@@。
 
  三@@、搭建平台@@@@,推动征地信息@@“全覆盖@@”。以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市@@国土资源系统@@10个县@@(市@@、区@@)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为主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按职能和层级分工设计@@,及时更新不同信息@@。
 
  四@@、优化流程@@,促进征地信息快捷便民@@。按照部@@、厅两级关于征地信息公开新要求@@,将该局门户网站征地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便于群众随时从网上了解信息@@,着力优化依申请公开渠道@@,先后受理群众信息公开咨询@@@@45人@@(次@@)。
 
  五@@、主动宣传@@,力促征地信息深入人@@心@@。在征地前@@,广泛向群众宣传征地有关政策@@,并告诉之查询政策方法@@,采取用门户网站@@、村务公开@@、征迁公告@@、上门讲解等形式@@,让每一@@宗被征地群众充分了解最新征地政策@@。
 
  六@@、查漏补缺@@,督促征地信息常做常新@@。随时对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做到查漏补缺@@@@,不断规范公开流程@@,严守公开纪律@@,发掘新渠道@@,采用邮件@@、微信等多种新方法满足不同群众的信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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