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积极构建@@“互联网@@+”公开政府@@采购管理新模式@@@@。公开采购文件@@、公开采购预算@@、公开评审过程@@,公开采购结果@@、公开采购合同@@、公开履约验收@@等@@,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目前@@,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35批@@(次@@),采购预算金额@@6140万元@@,实际支付@@1550万元@@,综合节约率@@14.3%。
 
  公开采购需求@@,即让受众知道采购人@@想买什么@@。将拟采购项目技术指标@@、性能要求@@、服务@@内容@@等进行公开@@,告诉社会@@“我想买什么@@”。目的是规范和约束采购人@@的采购行为@@,有效避免倾向性@@、排他性采购和超标准@@、超需要采购@@,明确采购人@@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标准@@。
 
  公开采购文件@@,即告诉受众怎么买@@。将采购文件随同采购公告同时向社会公开@@,告诉社会@@“我要怎么买@@”。目的是给所有潜在供应商更多@@的实质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平等机会@@,让潜在供应商早知@@、应知@@、全知@@,有效避免采购文件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减少事后的质疑@@、投诉@@。
 
  公开采购预算@@,即告诉受众买多少@@。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同时@@,采购人@@、代理机构要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告诉社会@@“我最多花多少钱@@、需要买多少@@”。这样不仅可以减少因投标超预算而导致的大量废标@@,消除潜在供应商套取和采购人@@泄漏项目预算的寻租空间@@@@,还在客观上进一步增强了采购项目的市场竞争性@@。
 
  公开采购结果@@,即让受众知道最后买的是什么@@。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照@@《办法@@》公开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价格以及产品@@(服务@@)主要指标@@(内容@@),让社会了解@@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了什么@@。
 
  公开评审过程@@,包括评委组成@@、评分方法等内容@@@@,在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促进评审专家更好地履职@@、履责@@、守法@@、守德@@,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更经得起道德检验@@。
 
  公开采购合同@@,即告诉受众从谁手里买的@@。让社会了解@@“买了谁的@@,他们是怎么约定的@@”,使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正视合同内容@@@@,强化他们对合同履行与采购需要@@、采购结果一致性的责任@@,避免合同内容@@与中标结果不一致或@@“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强化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效力@@。
 
  公开履约验收@@,即向受众展示买的东西到底怎么样@@。在采购与验收相分离的制度基础上@@,将采购合同履约情况予以公示@@,公开验收人员和验收报告@@,告诉社会@@“买得怎么样@@”,从而强化供应商的履约意识@@,明确采购人@@的验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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