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01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涉及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等九个方面@@。
 
  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和行政权力清单@@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部门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在同级政府@@网站@@@@、办事场所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清单要于@@2015年@@9月底前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对于行政权力清单的公开@@,《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通过本级政府@@网站@@依法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2015年@@9月底前公开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通知@@》表示@@,各级政府@@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决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在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同级财政部门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公开应当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载体@@,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各级政府@@部门在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社会救助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按年@@度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
 
  对于社会求助信息的公开@@,《通知@@》明确@@,各级民政部门每半年@@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
 
  公开环境@@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通知@@》要求@@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指数@@(AQI)值@@,公布@@18个省辖市空气质量排名@@,及时公布@@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定期公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
 
  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公开@@,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本级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质疑@@。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本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督查指导全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不力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牵头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定期对各省辖市政府@@网站@@@@、省政府@@各部门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内容保障@@、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期完成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通过媒体曝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