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构建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以及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安排@@,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就@@“三证合一@@”改革进行全面部署@@。
 
  《方案@@》规定@@,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大幅提高企业登记效率@@。
 
  《方案@@》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向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颁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前设立企业的代码和证照转换@@。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方案@@》指出@@,由市工商@@局@@、市编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具体实施改革工作@@。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以统一代码为标识@@,对现有的内部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依托网上行政审批平台@@进行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开展专门培训@@,做好改革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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