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自治区财政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编制自治区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时@@,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同时@@,将全面停止楼堂馆所建设@@,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据悉@@,2017年@@自治区财政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一般性支出则被严控@@。其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一般性的因公出国@@、公务接待支出在@@@@2017年@@将会被继续压缩@@。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2017年@@我区还将对部分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一是将区直部门@@(单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万元@@@@提高到@@4万元@@@@,中等职业学校非实名编制人员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万元@@@@提高到@@4.75万元@@@@。
 
  二是从@@2017年@@起@@,统一安排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经费@@预算@@,离休人员标准为每人@@1000元@@,退休人员标准为每人@@800元@@。
 
  三是调整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和部分区直驻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医疗费补助标准@@。
 
  四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定额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10%。
 
  五是完善机关和参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分类分档@@,将原有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车辆分类调整为领导工作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三种类型@@。
 
  此外@@,2017年@@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政策也将有调整@@,对公益性事业单位@@继续扶持@@,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则面临@@“脱管@@”。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已认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财政部门不供给经费@@@@,其取得的收入依法纳税@@、自主安排使用@@。不过@@,在@@这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渡期内@@,财政部门仍会对其拨付相关的正常事业费用@@,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转制过渡期一般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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