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法律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八年@@来@@,各地从形式上普遍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但是查阅中@@心的信息量和更新速度@@,以及用户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一@@直是大家探讨较多的话题@@,甚至讨论到条例第@@十六条@@的存废问题@@。现有@@文献尚无针对第@@十六条@@结合各地法治发展水平开展系统的实证研究@@。本文在@@研读现有@@文献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出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进行@@评估的指标体系@@,通过对多地查阅中@@心的实地调研以及相关群体各类意见的收集汇总@@,最终针对第@@十六条@@的去留做分@@析@@。

 
  一@@、现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研究述评@@
 
  (一@@)现有@@研究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向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及时提供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该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和设施@@,以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该条对向谁提供@@、提供什么信息@@、提供的时间要求等@@做了规定@@,构成了我们评估指标设计的基础@@。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之初@@,大家对第@@十六条@@规定的积极意义给予了特别关注@@@@。这些积极意义集中@@表@@现在@@@@:一@@方面@@,就档案馆@@而言@@,第@@十六条@@从制度上保障了中@@国多年@@来开展的档案馆@@现行文件管理工作@@。该条规定@@也昭示着档案部门形象和地位的历史性突破@@,“不再停留于部门形象而是直接代表@@本级政府@@服务社会公众@@”。国家档案馆@@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从信息上@@,以及用户习惯上都可成为政府@@信息查阅的最佳场所@@。另一@@方面@@@@,从图书馆来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赋予了公共图书馆在@@接受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面和档案馆@@同等@@的法律地位@@。政府@@信息走进图书馆有@@助于图书馆得到社会公众的进一@@步关注@@@@,为图书馆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第@@十六条@@规定也解决了近年@@来图书馆在@@订阅没有@@出版号或书号的政府@@出版物方面所面临的困境@@。公共图书馆也可@@“改变某些档案馆@@成为政府@@不公开信息@@‘掩体@@’的现象@@”。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大家的注意力已经转向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设置情况@@,也即该条款实施情况的分@@析@@。对于国家档案馆@@@@,从成就上来看@@,有@@调研发现@@,各级国家档案馆@@都于@@2008年@@前后挂牌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此类中@@心一@@般都可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双套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但从不足来看@@,一@@是作为信息提供方的政府@@部门对纸质文本送交不及时@@@@、更新缓慢@@;同时@@,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的地位不受重视@@,很多工作人@@员认为是@@“边缘功能@@”。[7]也有@@人@@认为档案馆@@服务友好程度较低@@,表@@现在@@服务可及性较差@@,服务层次@@较浅以及缺乏特色@@。当然@@,从信息需求方来看@@,则存在@@查阅者提出的要求比较模糊@@,不利于查阅场所满足查阅者需求@@。还有@@@@就是社会公众并不清楚政府@@公开信息与档案的区别@@。
 
  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建设使用也存在@@和国家档案馆@@方面类似的不足@@。一@@方面@@,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资源@@的获取过程中@@缺乏保障@@,难以及时@@、完整地获取那些真正关乎民生利益的政府@@信息@@。[10]图书馆本身则存在@@人@@员缺乏专业性@@、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以及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普遍设置并未给图书馆业务拓展方面带来改变@@。另一@@方面@@@@,从信息需求方来看@@,公众对在@@公共图书馆能够查阅政府@@公开信息知晓率仍较低@@。由此造成公共图书馆读者利用率与普及率偏低等@@问题@@。
 
  (二@@)现有@@研究述评和本研究思路@@
 
  实施八年@@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纳入了修改议程@@,第@@十六条@@的存废之争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现有@@零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尚无法回答这一@@问题@@。一@@些实证研究@@,更多@@倾向于个@@案研究@@,覆盖面不具广泛性@@,说服力不强@@。同时@@,现有@@实证研究和法治水平的联系不强@@。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落实理应纳入不同法治水平的各地进行@@评估@@,才更具说服力@@。基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情况@@”开展专题研究@@。通过系统的实证研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实际设置和使用情况@@,为第@@十六条@@的存废以及修改提供对策建议@@。
 
  本研究采取实证方法@@。首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情况@@评分@@表@@@@,基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在@@100个@@城市中@@@@,选取好@@、中@@、差三@@个@@档次@@法治水平的@@11个@@代表@@城市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受资金和人@@员限制@@,仅个@@别城市进行@@了细微调整@@。在@@确保代表@@性的基础上体现调研的广度@@。基于@@《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选择评估城市的考虑主要有@@三@@点@@:一@@是该报告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要求所启动的一@@项评价全国法治政府@@状况的科研项目@@,为我们了解各地的法治发展水平提供了有@@益参考@@;二@@是该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政府@@信息公开@@@@,和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评估息息相关@@;三@@是该项目成果涉及@@100个@@城市的法治发展水平评估@@,为我们筛选不同档次@@的城市缩小了范围@@,并确立了清晰的方向@@。其次@@@@,在@@网上和实地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分@@图书馆员@@、档案馆@@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一@@般公众@@四@@类人@@群展开调研@@。网上调研通过@@“问卷星@@”进行@@,持续时间是三@@个@@月@@(2015.6.11-2015.9.16)。实地调研通过分@@散在@@全国@@11个@@城市的调研组成员集中@@在@@@@2015年@@7月在@@当地开展@@,调研结果录入@@“问卷星@@”,一@@并进行@@统计汇总@@。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情况@@分@@析@@
 
  (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情况@@评估指标@@
 
  基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我们最终选择了北京@@、上海@@、长沙@@、深圳@@、青岛@@、贵阳@@、淮南@@、泉州@@、哈尔滨@@、昆明@@等@@@@11个@@城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情况@@评估@@。其中@@北京@@(2)、上海@@(6)、长沙@@(7)、深圳@@(12)、青岛@@(16)属于法治水平高的城市@@,排名在@@第@@@@1-33名区间@@,贵阳@@(38)、淮南@@(55)、太原@@(64)属于法治水平中@@等@@城市@@,排名在@@第@@@@34-67名区间@@。泉州@@(71)、哈尔滨@@(72)、昆明@@(78)三@@城市则属于法治水平得分@@低城市@@,排名在@@第@@@@68-100名区间@@。
 
  评估的指标体系分@@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两类@@。依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和各地情况@@,我们围绕是否设置@@、设置是否醒目@@、软硬件配套@@、是否移送以及移送是否及时完整@@、制度规范等@@分@@别设计了@@8个@@三@@级指标@@。指标分@@值大多为@@1分@@。分@@值最高为@@2.5分@@,考察的是行政机关向图书馆@@、档案馆@@移送政府@@信息的完整性@@。还有@@@@1个@@1.5分@@值分@@配给了向图书馆@@、档案馆@@移送政府@@信息的及时性三@@级指标@@。总分@@为@@20分@@。具体指标和评分@@说明详见表@@@@1。
 
表@@1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情况@@评估指标@@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评估结果分@@析@@
 
  依据该评估体系@@,我们对选中@@的@@11个@@城市进行@@了实地评估@@,最终评估结果详见表@@@@2。
 
表@@2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情况@@评估结果@@
 

 
  通过对这@@11个@@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情况@@评估结果@@的分@@析@@,我们发现有@@@@6个@@城市达到@@了及格要求@@,北京和深圳@@则达到@@了良好要求@@,得分@@均为@@87.5分@@。5个@@城市不及格@@,最低分@@甚至只有@@@@@@20分@@。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和法治发展水平有@@一@@定相关关系@@。尤其对于那些法治发展水平处于高位的城市而言@@,更是如此@@。其他方面的情况如下@@:
 
  一@@是所有@@被评估城市都从形式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要求在@@档案馆@@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但是图书馆设置情况并不乐观@@,将近一@@半城市都未设置@@。
 
  二@@是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得以在@@档案馆@@设置@@,但是从移送文件情况来看@@,有@@的即使设置了查阅中@@心@@,近年@@来也开始转向不移送或中@@断移送政府@@信息@@。
 
  三@@是即使各城市向档案馆@@和图书馆移送政府@@信息@@,及时性上则难以保障@@。在@@8个@@向档案馆@@移送了政府@@信息的城市@@,只有@@@@3个@@城市达到@@了移送的及时性要求@@,即最近移交的文件不能超过该文件制作后的@@20个@@工作日@@。对于图书馆@@,除了北京@@1个@@城市达到@@了及时性外@@,其余城市都未达到@@@@。
 
  四@@是除了及时性@@,完整性上也不容乐观@@。我们对完整性的要求是各城市市政府@@办公厅移送的政府@@信息当中@@要有@@五类文件@@,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公报@@、具体政府@@文件@@。除了北京@@、上海@@、深圳@@和昆明@@四@@个@@城市外@@,其他城市都缺少其中@@一@@个@@或几个@@类型文件@@,未能达到@@完整性要求@@。图书馆方面的完整性则更不理想@@,只有@@@@北京和太原@@达到@@了这一@@要求@@。
 
  五是在@@制度规范上@@,也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大部分@@城市的档案馆@@都制定了政府@@信息查阅方面的规定@@,图书馆则相对少些@@。即使对于制度规范@@,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如需要公众提供身份证或填写申请表@@@@,由工作人@@员代为查询@@;或不提供复印服务等@@限制@@。
 
  三@@、各人@@群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意见分@@析@@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涉图书馆工作人@@员@@@@,针对他们的调研实为必要@@。基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特殊性@@,我们设计了五个@@问题@@:①每月大概有@@多少用户过来查阅政府@@信息@@?②用户主要查阅或咨询@@什么方面的资料@@?③您觉得@@,未来是否有@@必要继续在@@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④【第@@3题回答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⑤【第@@3题回答不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收回了@@19份问卷@@。这些问卷全部都是通过线下调研@@、线上录入@@的方式展开@@,询问的是一@@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图书馆工作人@@员@@@@。
 
  ⒈每月大概有@@多少用户过来查阅政府@@信息@@?
 
  未统计占了@@多数@@,占比@@42.11%。明确回答少于@@3人@@,占比@@26.32%,和多于@@@@7人@@的@@比例一@@样@@。还有@@@@1人@@回答每月查阅人@@数在@@@@3-6人@@。6人@@以下的比例达到@@@@@@31.57%。总体来说@@,从图书馆的访问量来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利用率并不高@@(参见表@@@@3)。
 
表@@3 每月查阅政府@@信息用户数@@
 

 
  ⒉用户主要查阅或咨询@@什么方面的资料@@?
 
  从用户查阅资料的类型来看@@,主要涉及房屋拆迁@@(52.63%)、福利待遇@@(42.11%)和落户@@(26.32%)等@@类信息@@(参见表@@@@4)。这方面信息因为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至于图书馆所开放的政府@@信息是否能够满足这类需求则存疑@@。
 
表@@4 查阅政府@@信息内容@@
 
 
  ⒊您觉得@@,未来是否有@@必要继续在@@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图书馆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继续在@@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占比@@达到@@@@89.74%(参见表@@@@5)。只不过结合之前的利用率和用户所查询的信息类型来看@@,这种必要性需要在@@内容上进一@@步考虑完善@@。
 
表@@5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是否必要@@
 
 
  ⒋【第@@3题回答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
 
  图书馆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继续设置的最大理由@@(参见表@@@@6)是为用户多提供了一@@个@@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渠道@@(78.95%)。其次@@@@,通过图书馆也可展示政府@@透明形象@@@@(73.68%)。保障公众知情权也成为一@@个@@主要理由@@(63.16%)。其他理由还包括@@@@:有@@利于图书馆资源整合和后续的政府@@信息分@@析利用@@(42.11%),考虑到特殊群体阅读纸质文本的习惯@@(36.84%),减少了到政府@@部门直接索要政府@@信息的量@@(26.32%),弥补了用户档案馆@@查询政府@@信息的不便@@(36.84%)等@@。这些必要性都非常好@@,关键是这些必要性是否能够真正落地@@,则需要多方配合@@。相比档案馆@@@@,图书馆的开放性也使得其更能发挥政府@@信息查阅的便利性@@。
 
表@@6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有@@必要设置的理由@@
 

  ⒌【第@@3题回答不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
 
  也有@@部分@@图书馆工作人@@员@@认为没有@@必要继续设置@@(参见表@@@@7)。主要是觉得用户知晓率低@@@@;用户需要的政府@@信息没有@@@@、惊喜少@@;用户使用少@@,查询频次@@低@@;政府@@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及时@@;多数提供的政府@@信息都可上政府@@网站@@查到@@;浪费资源@@,不环保@@等@@@@。和档案馆@@不同@@,人@@力物力不是图书馆主要考虑的制约因素@@。
 
表@@7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
 

  (二@@)档案馆@@工作人@@员@@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涉档案馆@@工作人@@员@@@@,针对他们的调研也非常必要@@。基于@@档案馆@@工作人@@员@@的特殊性@@,我们设计了五个@@问题@@,包括@@:①每月大概有@@多少用户过来查阅政府@@信息@@?②用户主要查阅或咨询@@什么方面的资料@@?③您觉得@@,未来是否有@@必要继续在@@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④【第@@3题回答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⑤【第@@3题回答不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收回了@@85份问卷@@。这些问卷通过线下调研@@、线上录入@@,结合档案馆@@员@@工作群的线上调研方式得以收集@@,询问的是一@@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档案馆@@工作人@@员@@@@。
 
  ⒈每月大概有@@多少用户过来查阅政府@@信息@@?
 
  多于@@7人@@的@@,占比@@达到@@@@41.18%。明确回答少于@@3人@@,占比@@22.35%。介于@@3-6人@@之间的@@,有@@16个@@,比例达到@@@@18.82%。未统计占了@@17.65%。数据说明档案馆@@的利用率略微高过图书馆@@(参见表@@@@8)。
 
表@@8 每月查阅政府@@信息用户数@@
 

  ⒉用户主要查阅或咨询@@什么方面的资料@@?
 
  从用户查阅资料的类型来看@@,主要涉及房屋拆迁@@(82.35%)、福利待遇@@(69.41%)和落户@@(54.12%)等@@类信息@@(参见表@@@@9),这些信息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对图书馆@@,档案馆@@所开放的政府@@信息及其档案更能满足公众的这类信息需求@@。
 
表@@9 查阅政府@@信息内容@@
 

 
  ⒊您觉得@@,未来是否有@@必要继续在@@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档案馆@@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继续在@@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占比@@达到@@@@77.65%;认为没有@@必要的也占有@@一@@定比例@@,达到@@22.35%(参见表@@@@10)。只不过结合之前的利用率和用户所查询的信息类型来看@@,这种必要性需要在@@内容上进一@@步考虑完善@@。
 
表@@10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是否必要@@
 

  ⒋【第@@3题回答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
 
  档案馆@@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继续设置的最大理由是为用户多提供了一@@个@@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渠道@@@@(67.06%)。其次@@@@,通过档案馆@@也可展示政府@@透明形象@@@@(52.94%)和保障公众知情权@@(57.65%)。其他理由还包括@@@@有@@利于档案馆@@资源整合和后续的政府@@信息分@@析利用@@(37.65%)、考虑到特殊群体阅读纸质文本的习惯@@(48.24%)、减少了到政府@@部门直接索要政府@@信息的量@@(31.76%)、可以代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82%)等@@(参见表@@@@11)。这些必要性都非常好@@,关键是这些必要性是否能够真正落地@@,则需要多方配合@@。
 
表@@11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有@@必要设置的理由@@
 

 
  ⒌【第@@3题回答不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
 
  档案馆@@工作人@@员@@认为没有@@必要继续设置的理由@@(参见表@@@@12)是觉得用户知晓率低@@,伴随而来的是用户使用少@@@@,查询频次@@低@@;多数提供的政府@@信息都可上政府@@网站@@查到@@,这意味着现场查阅浪费资源@@@@,不环保@@。加上政府@@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及时@@,档案馆@@又处于被动接收地位@@,随之而来的是用户需要的政府@@信息没有@@@@@@、惊喜少@@。档案馆@@人@@力物力支撑也是制约查阅中@@心建设完善的一@@个@@因素@@。
 
表@@12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
 

 
  (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没有@@政府@@信息的移送@@,查阅中@@心的建设就是一@@个@@空架子@@。因此@@,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调研实为必要@@。基于@@政府@@部门作为政府@@信息提供主体@@的特殊性@@,我们设计了五个@@问题@@:①您部门是否向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②您部门向图书馆@@、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及时完整@@?③您觉得@@,未来是否有@@必要继续在@@图书馆@@、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④【第@@3题回答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⑤【第@@3题回答不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回收了@@117份问卷@@。这些问卷部分@@通过线下调研@@、线上录入@@的方式展开@@,还有@@@@一@@部分@@通过线上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
 
  ⒈您部门是否向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
 
  大部分@@行政机关@@(77.78%)都向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也有@@一@@小部分@@行政机关未提供@@(13.68%)。不知道的则有@@@@10个@@,占比@@8.55%。调研反映出@@,虽然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义务性规定@@,实际过程中@@的落实情况并不十分@@理想@@(参见表@@@@13)。
 
表@@13 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⒉您部门向图书馆@@、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及时完整@@?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大多认为本部门能够及时完整地向图书馆@@、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政府@@信息@@(66.67%)。也有@@高达@@22.22%的人@@员认为不能做到及时和完整@@。这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差距还比较大@@(参见表@@@@14)。
 
表@@14 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⒊您觉得@@,未来是否有@@必要继续在@@图书馆@@、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继续在@@图书馆@@、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占比@@达到@@@@84.62%。认为没有@@必要的也占有@@一@@定比例@@,达到@@15.38%。只不过结合用户所查询的信息类型来看@@,这种必要性需要在@@内容的匹配度上进一@@步考虑完善@@(参见表@@@@15)。
 
表@@15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是否必要@@
 
 
  ⒋【第@@3题回答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继续设置的理由@@(参见表@@@@16),主要是为用户多提供了一@@个@@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渠道@@@@,在@@保障公众知情权基础上@@,起到展示政府@@透明形象@@的积极作用@@。同时@@,还照顾到了特殊群体阅读纸质文本的习惯@@。
 
表@@16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有@@必要设置的理由@@
 
 
  ⒌【第@@3题回答不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为没有@@必要继续设置的理由@@(参见表@@@@17),主要是多数提供的政府@@信息都可上政府@@网站@@查到@@@@,加上用户知晓率低所带来的用户使用率低和导致的资源浪费因素@@。政府@@部门自身的因素则包括@@人@@力物力紧张@@,难以及时@@完整向图书馆@@、档案馆@@提供政府@@信息@@,加上用户需要的政府@@信息提供难@@。要充分@@发挥查阅中@@心作用@@,还有@@@@不少挑战@@。
 
表@@17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
 
 
  (四@@)一@@般公众@@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也事涉一@@般公众@@@@。作为使用主体@@@@,没有@@一@@般公众@@的参与@@,则查阅中@@心建设容易沦为@@“形象工程@@”。因此@@,针对一@@般公众@@的调研也必不可少@@。基于@@一@@般公众@@作为使用主体@@@@的特殊性@@,我们设计了五个@@问题@@:①您是否知道图书馆@@、档案馆@@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②您是否使用过图书馆@@、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③您觉得@@,未来是否有@@必要继续在@@图书馆@@、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④【第@@3题回答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⑤【第@@3题回答不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收回了@@1119份问卷@@。这些问卷部分@@通过线下调研@@、线上录入@@的方式展开@@,大部分@@通过线上向一@@般公众@@开展@@。
 
  ⒈您是否知道图书馆@@、档案馆@@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公众知晓率是使用率的前提@@。经过八年@@的条例实施@@,公众知晓率有@@提高趋势@@(参见表@@@@18),62.11%回答知道@@,但也有@@高达@@@@37.89%的公众不知道@@。未来如何进一@@步提供公众知晓率是关键@@。
 
表@@18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众知晓率@@
 

 
  ⒉您是否使用过图书馆@@、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知晓后就是公众的利用率问题@@(参见表@@@@19)。没有@@使用过的比例高达@@65.15%。仅有@@@@390人@@回答使用过@@,在@@总人@@数中@@占比@@@@34.85%。如果和知晓的@@695人@@相比@@,利用率也只有@@@@@@56.12%。这意味着一@@半的知晓人@@群也不使用查阅中@@心@@。
 
表@@19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众使用率@@
 

 
  ⒊您觉得@@,未来是否有@@必要继续在@@图书馆@@、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公众普遍认为有@@必要继续在@@图书馆@@、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参见表@@@@20),占比@@高达@@90.44%;认为没有@@必要的也占有@@一@@定比例@@,达到@@9.56%。只不过结合用户所查询的信息类型来看@@,这种必要性需要在@@内容的匹配度上进一@@步考虑完善@@。
 
表@@20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是否必要@@

 
  ⒋【第@@3题回答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
 
  公众认为有@@必要继续设置的主要理由@@(参见表@@@@21),是为用户多提供了一@@个@@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渠道@@(77.93%),同时@@能够保障公众知情权@@、展示政府@@透明形象@@。查阅中@@心还照顾到了特殊群体阅读纸质文本的习惯@@@@(53.53%)。
 
表@@21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有@@必要设置的理由@@
 
 
  ⒌【第@@3题回答不必要时填写@@】您认为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是如下哪几个@@@@?
 
  公众认为没有@@必要继续设置的主要理由@@(参见表@@@@22),首先@@是不知道@@,知道后也很少用@@,用了也找不到想要的@@,加上多数提供的政府@@信息都可上政府@@网站@@查找到@@,继续设置的必要性大打折扣@@。公众认为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图书馆@@、档案馆@@查阅中@@心设置和使用不够便民@@,也有@@政府@@提供的信息量不完整@@、不及时@@等@@方面的原因@@。
 
表@@22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没有@@必要设置的理由@@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的修改建议@@
 
  基于@@如上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情况@@的实地调研和相关人@@员的问卷调查结果@@,我们认为@@,未来有@@必要继续在@@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即应保留第@@十六条@@规定@@,但需要做一@@些修改@@,提升其实施水平@@。
 
  第@@一@@@@,继续设置是大家的相对一@@致意见@@。无论是图书馆工作人@@员@@@@、档案馆@@工作人@@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一@@般公众@@@@,认为有@@必要继续设置的比例都远远高过认为没有@@必要继续设置的@@。对于这种意见我们需要给予尊重@@。
 
  第@@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置已有@@一@@定规模@@,贸然取消不利于其良性运作@@。无论是法治建设程度高的城市@@,还是法治建设程度低的城市@@,都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第@@三@@@@,查阅中@@心设置的关键点是能够真正起到便民作用@@。这就要求对公众所需求的政府@@信息的主动提供@@,发挥查阅中@@心对公众申请政府@@信息的帮助@@、引导作用@@,甚至有@@必要考虑未来将其拓展成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线下统一@@入口@@,缓解现有@@的极为分@@散的信息公开受理窗口问题以及非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高答复比例问题@@。
 
  第@@四@@@@,随着@@行政机关向档案馆@@@@@@、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数量的增加@@,未来对这类政府@@信息的保存@@、查阅则成为新的问题@@。结合大多数图书馆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仅仅是设立@@“专架专室@@”或简单链接政府@@网站@@的实际情况@@,有@@必要研究如何通过一@@站式的电子化方式让信息需求者获取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及相关服务@@。对此@@,可在@@条例第@@十六条@@对@@2009年@@开通的@@“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这一@@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门户的地位和作用予以明确@@,从供给侧角度为公众获取历史提供的主动公开信息创造便利@@,而不是设置新的障碍@@。
 
  第@@五@@,行政机关向档案馆@@@@、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难以得到保障@@。按季度或月度提供是目前的惯例@@。即使行政机关及时提供了@@,也有@@编目@@、上架等@@流通方面的制约@@,致使难以满足@@20个@@工作日@@的要求@@。因此@@,建议将第@@十六条@@第@@三@@@@款改为@@“行政机关应当按月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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