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5月@@13日讯@@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近日联合公布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收费标准@@。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广西@@行政机关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向申请人收取检索费@@、复制费和邮寄费@@。

  具体收费标准为@@@@:在行政机关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搜索@@@@、查询@@、编辑@@、存储政府@@公开信息@@,可以收取检索费@@,标准为@@5元@@/件次@@@@;按照纸张@@、光盘等不同介质收取复制费@@;按国家规定的邮政资费标准记收@@。

  通知还规定@@,广西@@行政机关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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