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彩霞案调查进行中@@,随着一些网络舆论@@的@@@@“另类引导@@”,很多人开始对冒名顶替者王佳俊表示同情@@,认为王佳俊也是受害者@@,这未必不是一种集体无意识@@。

  作为一个成年人@@,王佳俊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考取的@@那三百多分是否可以上得了贵州师范大学吧@@?作为一个成年人@@,大学四年里一直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号码@@,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在犯错吧@@?不错@@,罗彩霞案被曝光之后@@,王佳俊背负了很大的@@心理压力@@,甚至被单位开除@@。这都是她应该付出的@@代价@@。

  很多对王佳俊表示同情的@@人@@,他们并不是网络公关公司的@@枪手@@,只是受到了@@“舆论@@”的@@非正确引导@@。或者@@,他们内心世界里本来就存有对王佳俊的@@同情@@。同情的@@确是一种人性的@@美德@@,在一个文明理性的@@社会里@@,我们的@@确不该存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江湖观念@@。但在一个不恰当的@@时候@@,过早地对一个犯了错的@@人表示同情和原谅@@,就一定能证明这个社会的@@法治品质和人性风度吗@@?

  如果说那些@@对王佳俊表示同情的@@人们是受了某些舆论@@的@@主导@@,那么@@,这只能让我们看到@@,自己内心的@@是非准则是如此不坚定@@,以致我们的@@判断必须依赖于某些舆论@@的@@点拨@@。殊不知@@,“舆论@@”有时候也是可能被@@“设计@@”的@@。

  立场是一种公义@@,同情是一种美德@@,但如果我们没有一种恒定的@@是非对错观@@,如果我们没有一种稳定的@@道德观@@,泛化的@@同情就不再是人性的@@美德@@,而可能只是一种混乱价值观的@@表现罢了@@。

  在罗彩霞一案中@@,那些@@“挺王倒罗@@”的@@声音是否真的@@出自于网络枪手@@,已经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它提醒我们@@:想要不掉进舆论@@陷阱@@,除了坚定我们的@@道德观@@、恪守我们内心的@@是非法则@@,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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