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制@@,凡今后发生重大应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越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这是@@5月@@26日@@,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应急管理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认为@@,近年来@@,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十分重视重大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的应急信息@@都能在第一时间及时报送@@,为市委@@、市政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各类应急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十分重要@@。

  会议要求@@,今后凡发生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各区县@@、各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平台@@@@)的形式报告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然后通过政府@@网站@@或传真方式报送书面文字信息@@,较大@@、重大突发事件文字信息不得迟于事后@@2小时@@;特大@@、重特大@@突发事件文字信息不得迟于事后半小时@@@@。同时@@,各区县@@、各部门@@、各指挥部办公室要把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尤其节假日@@@@、重大活动日@@期间@@,要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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