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发布公共部门信息@@:新的建议@@》为各机构在信息公共存取和再利用上提供了一个实用指南@@,将数据发布@@流程@@归纳为@@5个阶段@@:数据发现@@(Discover),评估数据的完整性和敏感性@@、及@@时性@@、使用成本和质量@@;数据处理@@(Process),解决隐私@@、保密性@@、合法性@@、政策@@及@@合同要求等问题@@;数据许可@@@@(License),应用相关许可@@证来促进数据共享和再利用@@(如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数据发布@@(Publish),考虑可访问@@性@@、开放标准@@/格式@@、元数据和文档@@;数据完善@@(Refine),回顾数据有效性@@、持久性@@,用户@@/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持续改善@@。

  d.开放格式@@@@。澳大利亚@@对开放格式@@@@存在一定倾向@@,并指出@@:CSV、XLS是唯一的能够在@@data.gov.au产生可视化或者@@API访问@@的格式@@@@,其中@@CSV格式@@的开放性高@@@@,最适合开放结构化数据@@,而@@XLS开放性低@@,在非微软系统上具有有限的机器可读性和可用性@@。就其本身而@@言@@,CSV/XLS文件为诸如@@KML的一些空间@@数据类型提供地图服务@@。例如@@,KML是一种针对谷歌地球所制定的开放标准@@@@;WMS的开放性高@@,是基于地理坐标的地图图像的标准格式@@@@。因此@@,如果组织期望数据集能自动生成@@API访问@@,那么组织必须以@@CSV格式@@提交表格数据@@。澳大利亚@@财政也支持诸如@@KML的一些地理空间@@数据类型@@,并提供额外的格式@@支持@@。然而@@@@,各政府@@部门也可以发布任何数据文件类型@@,并且财政鼓励部门在适当适合或者对用户@@有用时来发布多种格式@@@@。因此@@,data.gov.au门户支持多种数据发布@@格式@@@@,包括@@PDF、HTML、ZIP、WMS、KML、CSV、SHP、XLS、GeoJSCON、WFS、JSON、Esri REST、KMZ、XLSX、XML、arcgrid、RDF。

  e.开放许可@@协议@@。2010年@@,澳大利亚@@总检察院发布@@《澳大利亚@@政府@@@@部门知识产权原则声明@@》,首次@@向政府@@部门提供了一个政策@@性框架@@,有助于各部门发现并管理@@知识资产@@。2010年@@10月@@,该声明得到修订@@,不仅反映出政府@@对软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的有关决定@@,而@@且还强调公共部门信息的免费利用@@。2011年@@,澳大利亚@@发布@@《政府@@开放获取和许可@@框架@@》(Australian Government Open Access Licensing Framework,简称@@AusGOAL),旨在对开放政府@@数据中的风险进行管理@@@@。AusGOAL也与众多世界各地的开放政府@@计划一致@@,并且支持@@OAIC的开放公共部门信息的原则@@。

  AusGOAL包括@@澳大利亚@@@@CC3.0(Australian Creative Commons Version 3.0 licenses)、限制许可@@证模板@@(AusGOAL Restrictive License Template)和三条款@@@@BSD许可@@(BSD 3-Clause software license)。CC3.0包括@@六种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署名@@许可@@@@(Attribution CC BY)、署名@@—相同方式共享许可@@@@(Attribution Share Alike CC BY-SA)、署名@@—禁止演绎许可@@@@(Attribution No Derivatives CC BY-ND)、署名@@—非商业@@性@@许可@@@@(Attribution Non-Commercial CC BY-NC)、署名@@—非商业@@—相同方式共享许可@@@@(Attribution Non-Commercial Share Alike CC BY-NC-SA)、署名@@—非商业@@性@@—禁止演绎许可@@@@(Attribution No Derivatives CC BY-NC-ND)。限制许可@@证模板@@专门为包含个人或其他机密信息的材料所制定@@,也可以用于一定条件限制的资料@@,如格式@@限制@@、利用期限限制@@。三条款@@BSD许可@@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允许专有使用@@,使得@@软件能纳入专利产品@@。

  3 澳大利亚@@中央政府@@开放数据@@政策@@分析@@

  3.1 优势分析@@

  a.政策@@内容详尽@@。从公共政策@@角度来审视@@,政策@@本身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其所涉内容的落实及@@执行度@@。可见@@,开放数据@@政策@@内容的完整@@、具体与否直接影响着政府@@对公民的数据开放力度以及@@政策@@执行度@@。从政策@@内容来看@@,澳大利亚@@中央政府@@开放数据@@政策@@对开放数据@@格式@@@@、流程@@、标准等@@都进行了详细说明@@。为了促进各级政府@@对开放数据@@有一个全面@@、综合的了解@@,澳大利亚@@还构建了开放数据@@工具箱网站@@(Open Data Toolkit),提供一系列主题@@(例如@@,政策@@、规划等@@),使得@@各部门能根据任一主题来查找相关内容@@。从具体政策@@子内容来看@@,澳大利亚@@对各个具体领域进行详细阐述@@。例如@@,澳大利亚@@《开放政府@@宣言@@》《政府@@开放获取和许可@@框架@@(AusGOAL)》对开放数据@@原则@@、许可@@协议等内容@@进行规范@@。

  b.政策@@之间连贯@@。从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政策@@的走向包括@@@@:政策@@继续@@、政策@@调整@@、政策@@终结@@。为了防止开放数据@@政策@@在未实现政策@@目标情况下受到终结@@,就必须针对外部环境变化和政策@@制定主体@@的认识的深化来进行回应并保持政策@@连贯性@@。例如@@,澳大利亚@@政府@@@@2.0工作小组@@在@@2009年@@12月@@发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报告@@《参与@@:接触政府@@@@2.0》,提供了一系列建议@@,包括@@在线参与@@@@、可获取性等@@。针对这一报告@@,2010年@@5月@@3日@@,澳大利亚@@政府@@@@正式回应政府@@@@2.0工作小组@@报告并发布@@《政府@@对政府@@@@2.0工作组报告的回应@@》,基本上接受了工作小组@@的建议@@。随后@@,澳大利亚@@于@@2010年@@7月@@16日@@发布@@《开放政府@@宣言@@》,使得@@《参与@@:接触政府@@@@2.0》中的主要建议得到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在实现一个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府@@模式的过程中@@,开放数据@@政策@@稳定和连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c.政策@@执行具有组织保障@@。澳大利亚@@通过机构设置和人员协调来提供保障@@:2009年@@6月@@,澳大利亚@@成立政府@@@@2.0工作小组@@,这个小组负责向政府@@提供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政府@@如何利用@@Web2.0技术来促进在线参与@@@@,以及@@如何加大公共部门信息开放存取@@,从而@@提升政府@@开放性和透明度@@;为了更好推进大数据战略@@,澳大利亚@@于@@2013年@@2月@@成立大数据工作组@@,负责大数据指南制定以及@@相关项目推进@@;澳大利亚@@设立信息专员办公室@@,为政府@@对信息资源如何收集@@、储存@@、管理@@、使用和公开方面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实践性指导@@,并在开放数据@@政策@@制定以及@@协调现有机构上发挥作用@@。

  d.注重法律法规修订@@。1982年@@,澳大利亚@@颁布@@《信息自由法@@》,后来得到大幅修订并于@@2010年@@开始生效@@,它所规定的目标是@@:“倡导一种在各个政府@@部门之间达成一致的公开文化@@,以及@@在政府@@中形成大程度的公开奠定坚实基础@@”。它强调@@《信息自由法@@》在促进公众参与@@政务@@流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且推进公众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这部修订的法律废除了原有@@《信息自由法@@》及@@《档案法@@》中所有关于豁免的结论性证明@@:信息专员和行政诉讼法庭可以不受干涉的对所有的存取拒绝核查@@,以确定@@@@《信息自由法@@》的豁免标准是否得到满足@@;各部门和政府@@机构不再有最终决定一个文件是否能被公众获取的权利@@。

  3.2 政策@@不足@@

由上述可知@@,澳大利亚@@在开放数据@@各个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工作@@,但大量的政策@@方针也面临相应的挑战@@:这些方针既有重叠部分@@,又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以开放数据@@原则为例@@,这些原则中所体现的是推进信息政策@@发展的价值观和目标@@。政府@@部门可以在这一总体框架内来制定本部门的政策@@@@,这一框架有助于政府@@各部门之间达成一致@@。尽管这些原则为开放数据@@设定了标准并且之间存在许多共性@@,但是它们所关注@@的重点不同@@,涉及@@信息公开@@、信息管理@@最佳实践@@、政府@@部门职责履行@@、版权及@@定价等@@。这种政策@@的碎片化使得@@开放数据@@政策@@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替换性执行@@、选择性执行@@、象征性执行@@、附加性执行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这导致的结果是@@,地方政府@@在开放数据@@时基于地方局部利益而@@非国家利益来考虑@@,从而@@不利于开放数据@@的整体推进@@。另外@@,澳大利亚@@尚未针对开放数据@@制定专门的法案@@,而@@是基于传统的信息公开实践@@,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从而@@没有相应的较为完整的政策@@来提供指导@@。

  4 对我国的启示@@

  政府@@数据的开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完善的政策@@体系使得@@所有工作的展开都有法可依@@。本文前面讨论的大量澳大利亚@@中央政府@@政策@@都指出@@,政府@@数据具有潜在用途@@。对我国而@@言@@,制定和完善可持续性开放数据@@政策@@法规@@,加强开放政策@@执行的组织保障@@,会有助于最大程度的获得开放数据@@的效益@@。

  4.1 制定完善的开放数据@@政策@@@@

我国国家层面缺乏有关开放数据@@的政策@@文件@@,仅分散于各个政策@@文件当中@@(见表@@5)。这既影响开放数据@@的具体落实@@,也容易致使开放数据@@政策@@目标分散@@。因此@@,我国应加强顶层设计@@,从宏观层面制定开放数据@@政策@@@@,内容应包括@@开放数据@@政策@@目标@@、开放数据@@管理@@@@(界定开放数据@@范围@@,从而@@明确哪些数据可以开放以及@@那些数据不能开放@@,并包括@@开放数据@@格式@@@@、标准等@@)等内容@@。

我国中央政府@@开放数据@@政策@@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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